第83章 你問過誰了?
佟爽提到預約權三個字讓林貝娜一愣,隨即想到了在當時和季磊籤合同時,無意中看到合同中標明的一項極限傳媒給予她的專屬福利。
預約權顧名思義,就是她在簽約後有一次機會可以指名一位作曲人,讓他為自己量身打造一首歌曲,限時時間三個月!
被指名的作曲人在提交這首歌曲時必須要讓歌手滿意,才算完成任務,而在提交這首歌曲前,作曲人不可創作其他歌曲。
這個獎勵是極限傳媒早早定下的傳統,最初有這麼個福利的原因還是因為極限傳媒的音樂部實力太弱,根本招不到歌手,為了招攬大牌歌手才想出這麼一招兒,算是給歌手一點點福利,讓歌手有一次自主挑選作曲人的機會。
到了後來,漸漸的將這個福利獎勵給那些取得不錯成績的歌手,像林貝娜這樣在簽約時就獲得一次機會的歌手已經幾乎沒有了。
當然,這個福利看上去對作曲人不是很友好,其實不然。
整個極限傳媒一共也沒幾個人有這個預約權,換句話說作曲人能被這樣的歌手演唱又何嘗不是一次機會呢?
況且被選中的基本上也都是被歌手青睞的,有一定實力的作曲人,三個月交一首歌對於他們而言也並不是什麼難事,更可謂是強強聯合!
最最關鍵的是一個作曲人不能同時接受多個預約,也就是說三個月只要寫一首歌就算完成任務,況且報酬還不低,可想而知這對於有些懶的作曲人來說簡直不要太爽了好不好!
所以本來是給到歌手的特權,卻無形中讓作曲人也得到了些許好處,這樣一來也算是雙贏,也無形中拉進了歌手和作曲人之間的聯繫,作曲部的主管熊萬當然對於這項福利也是舉雙手贊成,並且積極配合。
不過這福利裡面還有很多的要求,比如除金牌作曲人外,其他作曲人不可拒絕預約權,作曲人三個月後要是沒有交上歌手滿意的曲子會扣除年終獎金等等,當然還得另外提一嘴,曲神是不接受預約的。
林貝娜認真的想了想,還是說道:“那個特權先不要用了,現在別給他添麻煩!等下次遇到他的時候我和他說一聲,告訴他有這麼一回事!要是他又幫我寫了一首新歌,我再偷偷把這個預約權用了,正好讓他可以白得三個月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