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捉賊要捉贓(第3頁)

    都說抓姦要抓雙,捉賊要捉贓,這什麼都沒抓到。鄧秀珍只能自認倒黴。

    她總結經驗,往後再也不讓別人一起進去試,別人拿進去幾件一定要當面講清楚。

    這樣一來,倒是沒有再出現類似的情況。

    大概過了二十天,店裡沒有什麼顧客,有個女的來試內衣。拿了三件進去,出來時手上只有兩件。說不合適,不要了。

    鄧秀珍往試衣間一看,沒有發現內衣,於是攔住女人不讓她走,說明明拿進去的是三件,還一件哪裡去了?

    那女人說:“只有兩件,哪來三件?”

    鄧秀珍說:“是三件,明明是三件!”

    女人說:“是兩件!就是兩件!”

    鄧秀珍說:“我給你拿進去的是三件,還一件一定是你拿了!”

    “你個臭Bz,敢冤枉我!”女人說著一把抓住鄧秀珍的頭髮。

    外面馬上進來兩個勸架的,三個人把鄧秀珍推來搡去,鄧秀珍完全暈乎了。

    看熱鬧的越來越多,有人報警了。

    等警察來,鄧秀珍才被放開,昏頭暈腦的站都站不穩,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怎麼回事?”警察問。

    那個女人說:“我到店裡看衣服,她冤枉我偷她的衣服。”

    一個女人說:“是的,我們來的時候,就聽到這個店員說什麼,還一件衣服一定是你拿了。”

    另一個女人說:“她們兩人打起來,我就進來拉架。”

    旁邊的人說:“我們進來就看到三個人撕扯在一起。”

    鄧秀珍還頭暈得很,誰說什麼,她也沒聽清楚。

    直到警察走到她面前問:“到底怎麼回事?”

    她才回過神來,回憶了一下說:“她說她要試衣服,然後拿著三件進去了,出來卻只給我兩件,我看了試衣間裡也沒有衣服,另一件一定是她拿了。”

    “你還在冤枉我!”那女人說著又要撲過來。

    警察攔住她說:“有話好好說,打人是犯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