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狼傳說 作品
第48章 出問題了
馬亮和劉志麗兩人在知道王朝陽開公司以後就想從中訛詐點錢,先是找律師恐嚇王朝陽和秦媛媛等,說是違反了競業協議,要求賠錢,在律師指出他們所拿出來的競業協議是偽造的後,又想到王朝陽當時成為中潁法人的時候還在錦鴻上班,想以此為把柄找王朝陽訛點錢,但是律師胡迪告訴他們如果王朝陽在成為中潁法人期間如果沒有參與中潁的經營,或者沒有做出損害錦鴻的利益的事情那麼就不承擔任何賠償的。並且指出,如果錦鴻主張賠償,那就要拿出王朝陽在這一段時間內損害了錦鴻利益的證據。
馬亮和劉志麗兩人商量了一下,覺得拿不出什麼證據證明王朝陽損害了錦鴻的利益,但是這也不影響他們訛詐王朝陽,反正王朝陽也不一定向胡迪那麼懂法,先電話詐一下王朝陽再說。
兩人商量後,劉志麗再次撥通王朝陽的電話。
“王朝陽,我們在相關網站上查到,你成為中潁的法人是在去年十一月份,但是當時你還在我們公司上班,你這種做法損害了我們公司的權益,你必須做出相應的賠償。”
王朝陽皺了皺眉問道:“你們準備要多少賠償?”
劉志麗說道:“二十、不十萬就行。”
王朝陽等了一會說道:“那你拿出來我是損害了你們那些權益的證據,以及做出這些賠償的理由來再說。”
劉志麗聽王朝陽這麼說,有點傻眼了,因為她根本就不知道王朝陽這種做法給錦鴻造成了什麼損失,但是想了一會後劉志麗說道:“你去年十二月左右請假了一週,這一週你肯定是在忙中潁的事情,從而損害了錦鴻的利益。”
王朝陽笑了笑說道:“你是不是記錯了啊?我怎麼記得那一週我是調休啊?調休你知道是什麼意思不?在說那一週我一直在住處照顧一個生病的朋友,不信我可以拿出證據的。你所說的只是你們的猜測,什麼時候猜測可以作為證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