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價值的合作(第3頁)
邵林也好,蘆姐也好,二姨也好,能合作的唯一方式,就是她們有活找我幹,事後大夥一起分錢,但哪怕是這樣的合作方式,也不能由我主動來提,因為一旦提了,就會落的有求於人的局面,也就會變得被動。
我既然有價值存在,眼下完全可以待價而沽,而且我相信在二姨之後,還會有別的人來找我合作,目前提升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因為在合作時,我們能為對方提供的只有自身實力,不要讓自己變成對方投資的保底。
不過我的想法沒有獲得小雨的認同,她覺得我總是把事情想的很糟,沒有那種幹大事的魄力,做什麼都瞻前顧後的,又不是花自己的錢,既然有人願意出錢合作,為什麼不借著更好的平臺來提升自己的價值。
關於合作的話題,我和小雨鬧得很不愉快,這種事情我是沒有辦法妥協她的,因為這是影響未來走向的事情,真的沒有辦法妥協,畢竟還有一層原因,二姨可是我乾媽的妹妹啊。
在明知道這種事情存在一定的風險性,既是非要合作開店,也不能是跟二姨合作。
我就沒有慾望麼,我也有慾望啊,我也想讓自己坐在更好的環境裡,但是能不能坐的住啊,坐的安穩啊,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而且就找合作的這三人,她們的情況都不一樣。
最起碼的,要捋清對方的合作意圖都有哪些吧!
邵林的合作意圖:作為她待使用的工具,教授她各方面的能力,服務她身邊的那些資源,甚至於淪為她代賣的商品。
蘆姐的合作意圖:幫助她看兒子,幫助她兒子成長,幫助她賺錢。
二姨的合作意圖:閒來無事多找點事做,有心涉足玄學領域賺錢,覺得合作的對象是我不會坑她。
就這三人的最中心的意圖,哪個又是我們能滿足的,不坑二姨的標準是什麼,別讓她的投資打水漂,能保證麼,又如何保證。自己家的孩子都沒帶明白呢,還能去給蘆姐家兒子當保姆麼。邵林那裡更不用說了,沒準哪天就被忽悠下道了。
最後我向小雨表示,我伺候她這一個人就已經精疲力盡了,再讓我去伺候別人,我根本伺候不動了,也根本無力在與別人進行,那種攪在一起的合作。
小雨走後,我又重新總結一下。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與人一起合作,皆是圖利,又有幾個傻逼如我這般,是為了一個“情”字啊。
現在的我,沒有受到任何仙家的影響,又在看清了這麼多以後,我沒法再有任何的藉口了,我就是愛上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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