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齡昌 作品

第173章 歡歡的故事一(第2頁)

 但當有幾次我是被父母“冤枉”的,在捱打的時候我就會極力的反抗,我天生就是這樣的性格,在後來的工作中既給我帶來了好處,也給我帶來了壞處,不過我不後悔,最起碼我要讓自己的心過得去。

 想著想著,我又回想到了我大姑,大姑這一生簡直不能用悽慘來形容,在母親來到東北的第二年,大姑除了傻點但是不瘋了,經人介紹嫁給了一位過路的結巴。

 我奶奶家在當時就夠窮的了,但是這位結巴姑父家裡更窮,不然雖說是個結巴,也不見得娶我大姑。

 在我出生的半年後,大姑也生了一個兒子,小名叫“歡歡”,我的童年與歡歡相比算幸福的了。

 在歡歡七歲前,一直跟著父母在農村生活,在七歲上小學一年級的時候,他們一家也搬到了榆樹,不過居住在榆樹城郊的平房裡,也是在這一年大姑離婚了,是這個結巴執意要跟大姑離婚的。

 鑑於大姑患有精神病,法院自然的將歡歡判給了結巴。離婚後分家的那天,家裡人怕大姑吃虧,都去到了大姑的家裡。

 父母也帶著我去到了大姑的家裡,當時的歡歡還不知道眼下發生了什麼,穿著結巴給買的新衣服,待結巴收拾好家裡他要帶走的東西后,開開心心的跟著結巴走了。

 歡歡根本不知道他接下來要面對的是什麼,我也是從歡歡的

身上體會了什麼叫做“後媽”,我曾經一度以為,“後媽”作為貶義詞都是故事裡才會出現的,沒想到我還是低估“後媽”這個在當時的貶義詞。

 歡歡跟結巴生活了半年多,結巴經人介紹便又娶了一個女人,這個女人是帶著一對兒女嫁給結巴的,這對兒女都比歡歡大一點。

 從這母女三人進入到了歡歡的生活後,歡歡地獄般的生活便開始了。

 先是這個後媽每頓只允許他吃半碗飯,而且吃飯的時候不允許吃菜,哪怕結巴看著自己親生兒子吃的少,要他在盛點飯多吃一點時,歡歡也是不敢,只會說自己吃飽了。因為歡歡只要忤逆了這位後媽,這位後媽就會趁著結巴白天出外工作不在家時,拿起掃把狠狠地打歡歡,而且是不分部位的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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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這都不是最過分的,接下來這個女人做出來的事情,簡直不能用惡毒來形容,那就不是人能幹出來的事情。

 東北的冬天很冷,我們這裡最冷的時候能到達零下三十幾度,歡歡當時跟結巴他們住的是平房,晚上睡得是炕,夜間睡覺取暖靠的是燒火炕。

 歡歡每晚都是睡在炕梢的位置,那個位置一般是火力最低的地方,可這後媽在燒炕的時候,壓根就不會把炕洞裡的柴火添的太滿,以至於歡歡誰的位置根本就沒有什麼溫度,而且只給歡歡鋪一層薄薄的褥子。

 這歡歡每晚睡覺都像是在冰窖裡,大人的身體都受不了這樣的冷炕,何況一個才七八歲的孩子啊。就這樣沒多久,歡歡開始每晚都尿床了,這位後媽也開始了她更惡毒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