緋妃 作品
第27章 哥,我給你跪下了(第3頁)
他希望林軒的小說能火!
林軒:【行!】
狗尾巴草:【那你一天更新四千字,直到十二萬字,我給你安排上架!】
林軒:【我缺錢,我需要快點上架,稿子我已經存好了,十五萬字,預計明天能寫到四十萬字!】
狗尾巴草:【!!!多,多少?你能在一天之內寫二十五萬字?】
林軒:【嗯。】
他有空間,寫夠二十萬字,這也就現實中幾十分鐘的事情。
林軒:【是不是有點少?不夠的話,我再寫多幾十萬字。】
狗尾巴草:”……“
他懷疑他在吹牛批。
他的小說寫得不錯,就是太會吹了。
平時一些作者一天只寫個四千都能要了他們的命,當然不是因為忙的原因,一些作者是因為卡文,但是大部分呢,都是打兩個字,看十幾分鐘的手機。
再打幾個字後,擼擼貓,再繼續敲幾個字,玩玩指甲。
總之,啥都幹,就是不打字,每天的四千就像擠牙膏一樣。
有時候實在趕不及了,就隨便編一些理由比如身體不舒服,有事要忙,然後請假。
普通的作者能更新一萬字都是燒高香了。
而他能打幾十萬字一天?
這絕對不可能!
觸手怪都沒有他這麼快!
狗尾巴草:【那你先把你手頭上剩下的稿子給我看看。】
林軒:【行!】
林軒把稿子發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