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去孃家(第2頁)
索性今年過年,她便去一趟金坡村,去找王家問問。
她就不相信,她問不出什麼東西來。
春花知道王淑敏要去金坡村,就知道她在王淑敏這的工作,差不多就要收尾了。
畢竟她從金坡村回來之後,肯定會知道她隱瞞了不少事。
但她從方芳這是借了1000元的,沒有這個錢,她同劉志民的店就開不起來。
兩人被趕出村,苦的日子沒少過,睡過樹洞,喝過河水,挖過農民地裡種的蘿蔔吃。
最後還被人家的放狗咬。
兩人為了省點車錢,生生是從這個縣城,走到那個縣城。
最後把鞋都走爛了。
經歷過這些,
她只想同劉志民安安分分的過幾天腳踏實地,有地方住,有飯吃的日子。
今日見到王淑敏胡攪蠻纏,她也覺得跟著她,不是長久之計。
她也才知道王淑敏原來只是鄧子軒包養的姑娘。
她就想過幾天的安生日子。
在王淑敏家工作完,她回頭和劉志民一說,劉志民雖然對她的工作有些惋惜,
但好像這也不是他們能決定的。
“過完年,你還是去。到時候若是人家不用你了,就把錢結清就行。
反正我們幹一個月,就算一個月的錢。
攢夠錢了,也好早點還小芳他們。
等咱們有錢了,就回去領結婚證。”
春花點點頭。
兩人沒有結婚證,開始連租房也不方便租。
很多人不喜歡租給他們這些單身漢,尤其是男女還在一塊,就怕兩人是不是搞什麼不正當關係的。
這個年頭的人,還相對保守。
旅館人家也是不讓他們一起住的。
諸多不便。
所以他們一路還是吃了不少苦。
尤其是萬一懷孕了,上戶口或者產檢什麼的,都是得有結婚證才行。
“春花,我們掙到錢了,明年過年,就回家領結婚證。
雖然我們是被趕出來的。
但是戶口我們還是在村裡的。
如果到時候我們能在北城落戶,我們就把戶口遷過來。”
劉志民顯然是沒打聽過這個北城落個戶口是有多難的。
春花也點頭應了,但她是過來人,知道北城戶口不好落,心裡還是有些憂傷的。
只是這事同志民去說,他也不一定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