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換家破寨
走馬寨,位於白吉嶺的山中。
也不是深山,就是山。
因為太深的山不好走馬,也不好行車,會導致山賊出去搶劫以及運輸物資都很不方便,所以其實大部分的山寨並不會選擇那種交通非常不便的地方。
走馬寨是個標準的小山寨,圈地為寨,以石頭和木頭壘起簡易的寨牆,集結了幾十個土匪在裡面打家劫舍。
山寨自然和一般的村莊不一樣,他們不需要什麼勞動工具和相關的生產設施,簡單的說……山寨裡不種地、不生產、也不做小買賣;他們只需要吃飯睡覺的地方,還有擺放馬匹兵器以及存糧的倉庫就行了,故而佔地也不是很大。
寨裡的物資用得差不多了呢,他們就出去搶;缺女人了,也出去搶。大部分女子被他們抓回來糟蹋個幾天也就死了,也有些當天就自盡的,這都是常事兒,反正屍體就被他們往山裡一拋,半天功夫就被野獸給啃乾淨了。
而走馬寨也不僅僅是侵擾南鳶村這一個村莊而已,畢竟寨裡有五十幾個山賊呢,那就相當於五十幾個只會吃喝拉撒卻不創造任何財富的大爺,憑一個小小的南鳶村是養不起的;在這白吉嶺一帶還有另外三個村子,遠近不一,也都經常被他們打劫欺壓,只不過南鳶村因為離得最近,受侵擾的情況最嚴重而已。
這走馬寨之所以如此猖獗,原因是多樣的。
其一,他們專門挑了個官府三不管的地界紮寨,這點就很聰明。
永泰年間的朝廷雖說不上有多黑暗,但也絕沒有那麼多愛民如子、嫉惡如仇的官員,在官場這種“閒事能不管就絕不管”的地方,很少有人會主動去管那種並不明確在自己管轄範圍內的事情……因為這種事,辦好了不會有人說你好,辦砸了反而會影響仕途。
其二,走馬寨每次出去搶劫錢糧婦女時,也是有一定“分寸”的,他們很清楚老百姓的底線在哪兒,因為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本來就是附近村莊裡的地痞惡霸,他們明白,只要你別一次殺太多、搶太多,且每次搶完後給老百姓一段日子緩一緩,這些村民就反不了。
偶爾有一兩戶人家出去報官,根本掀不起什麼波瀾;山野村民,又請不起狀師,也不會寫狀紙,跑衙門口把冤鼓一敲,甭管有冤沒冤先得挨四十板子,一般人還沒告上狀就先被打死了。
要是做得再絕點,把一家人的媳婦女兒搶了,丈夫老人和孩子都殺掉,搞絕戶了,就更沒人去告了。
隔壁鄰居能冒著生命危險為你們去告狀麼?不可能的事兒。
這就是人性,只要自己還活著,火沒燒到自己身上,有些事就能忍下去。
所以,今天,走馬寨的人也並不會真的把南鳶村的村民趕盡殺絕,這他們不敢,真要做了這事兒,那官府不想動也得動了。
他們只不過是想嚇唬嚇唬這些村民,並且利用昨天王氏被孫亦諧救下的事兒當藉口,多搶些東西,再殺掉幾個有意反抗的出頭鳥,給這幫村民“提提醒”,起到殺雞儆猴的作用。
…………
和昨日說好的一樣,未時將盡,寨主馬四就點齊了人馬,整裝待發。
從前文不難看出,這寨主馬四,也算是個人物。
雖不能說他智謀過人,但也是有點智力的,這走馬寨能在此地橫行多年,全都是仰仗他的規劃,要不然光憑底下那幫地痞無賴,早就被端了。
而武藝方面,馬四也有一手,他十幾歲時便師從“徽州百斤刀趙泊釗”,學了整整十年刀法,盡得趙泊釗的真傳。可他師父絕沒有想到,這馬四人面獸心,早就貪圖趙家千金的美色,某天晚上馬四潛入小姐閨房,行奸不成,惱羞成怒將其殺害,之後他一不做二不休,趁夜偷襲,將師父一家八口盡數殺害,一把火燒光證據,卷著趙家的細軟連夜潛逃。之後他又在各地做下了不少案子,直到數年前來到白吉嶺,拉起了山頭,當起了山大王。
走馬寨的這些山賊,在入寨之後,也都跟馬四學了一招半式,所以他們基本上也全是使刀的;這群人的戰力嘛……和黃東來預估得差不多,不算多強,但肯定比完全沒練過武的一般人厲害些。
就這樣,四十幾個山賊,二十匹馬,朝著南鳶村浩浩蕩蕩出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