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廉 作品

大朝女官(2):去一下案犯地

 “皇上今天回京了,我跟皇上說,你這裡需要有人幫忙善後,所以我留下了。”秦昭轉身看我時,臉上是一分正色,“你膽子太大了,我朝女子不得為官,是寫在律令裡的,你今日是在逼皇上改令。”

 “我朝女子不能為官還是律令!”我驚訝了,難怪皇上今天那麼生氣。

 “是。”秦昭認真點頭,目露疑惑,“女子不得干政,女子不得入公堂,女子不得為官等等,都為明令,你不是我朝人嗎?狄姑娘,恕我直言,你不像是村裡鄉野村姑,普通村姑見到皇上,只會驚嚇惶恐,而你,卻有普通女子沒有的膽識,還會查案……你……”

 他也沒再說下去,似是知道分寸,不再追問。

 原本我可以隨便糊弄,他通情達理,知道我有難言之隱。

 但我卻沒猶豫地轉身扒開了頭髮:“我被人害了,所以現在我完全不知道自己是誰,狄芸這名字也是我自己取的。”

 我轉回身時,秦昭已經驚立在風中。

 我再次拿起地圖:“我大致猜測是在這個範圍被害的,所以今日正好借你的船,想去看看,那裡,就是我的案發地!”

 我不再說話,沉沉盯視前方無盡的黑夜。

 雖然,時隔已久,我去那裡未必會有什麼收穫。

 但是,不去看一眼,我的心裡,始終會惦記。

 秦昭在我身旁震驚地怔立許久。

 我感謝地看向他:“謝謝你願意陪我。”

 他回過神,眼神中竟也帶著一分感謝:“狄姑娘,謝謝你對我的信任!能得你之信,我必將助你尋出真相!”

 秦昭也看向我們前進的方向,目光漸漸深沉。

 若秦昭是我的仇家,他在看見我的第一刻,就會認出。

 若秦昭是我的仇家,他不會三番兩次陪我一起犯險,保住我的命。

 雖然我只見他兩日。

 卻已經確定,他,是一個值得信賴的夥伴。

 而有些人,就算認識了一輩子,也依然要心中防備。

 送走李大娘後,我們繼續上行。

 我們坐回船中,秦昭還是希望我多少能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