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廉 作品

村長枉死案(1):村長是皇上殺的

 我將做好的一葉小船放入面前的小河裡,開始跟著小船往下走,計算這條小河的流速。

 幾個月前,我穿到這具女孩的身體裡。

 醒來的時候,頭上裹著紗布,身體虛如狗。

 照顧我的村花小梅說,我是被村長從這條小河裡撈上來的。

 當時我頭上有個大口子,背後插了一支箭,能活也是奇蹟。

 我並沒有原主的記憶,但根據小梅所說,我應該是個有錢人家的小姐。

 我身上的衣服是這裡普通百姓穿不起的絲裙,身上還有貴重的玉佩和首飾。

 這個村的鄉親淳樸老實,全給我留著,一樣沒拿!

 所以,我決定找出自己的身份。

 原主的經歷很可疑,村長他們說,我應該是遭了水匪的難。

 而我,卻在第一刻排除了水匪。

 因為我看過這副身子的長相,膚白貌美大長腿,溫婉嫻靜小碧玉。

 全身的貴重物品都在,一看就是進門殺。

 什麼樣的水匪既不劫色,又不劫財?

 只有一種可能,就是仇家想把這次的刺殺嫁禍給水匪。

 如果是被仇家追殺,我要弄清楚仇家是誰。

 不為了原主,也是為自己。

 別到時候站在仇家面前我都不知道,然後莫名其妙又死了。

 好不容易活過來,我也想活下去。

 小船飄到我做記號的位置是十米,期間我眨了四次眼睛,一次一秒。

 也就是,這條小河的流速是2.5米每秒左右。

 這條小河的溫度並不高,手感偏低,十度以下,零度以上。

 幾個月前更是冬天,在這樣的水溫裡,不受傷情況下,人昏迷後能存活的時間不會超過六到十二個小時。

 重傷的情況下,要加上血液的流速,但這個溫度正好減緩了血液的流速。

 村長他們發現我是清晨。

 幹這種事兒的,一般是在晚上。

 這樣一算,我大概在河裡漂流了六到十個小時。

 不過這條小河是青龍河的一條小小分支,流入我們這偏僻的小山村裡,這裡沒有船隻經過。

 我的落水點,應該是在那條青龍河上。

 有水匪出沒的,同樣也是那條青龍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