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年代文裡的冤種備胎5
雲熠帶著雲父雲母在京市四處玩兒了幾天,本來想要等開學之後再讓他們走。
可他們實在是難以接受京市高昂的物價,還有每天住在招待所裡都要花錢。
說什麼都不願意再待下去,雲熠只能買車票把他們送去火車站。
送走他們之後,還有幾天才開學,雲熠在學校附近租了個房子,開始籌謀他之後的生活。
但不管想要做什麼,當務之急都是要有錢才行。
雲熠拿著張老師的推薦信來到一家報刊,見到了林主編。
和張老師差不多的年紀,頭髮花白的卻比張老師還要多。
“老張他這個人脾氣古怪,但他看人眼光還是不錯的,既然推薦了你,那你肯定就有過人之處。”林主編把一篇文章遞過來。
“可我還是要考考你,你回去把這篇文章翻譯出來,我才能決定用不用你。”
即便是有人推薦,但也要自己有真才實學才行。
雲熠接過來看了看,文章並不長,“不用回去,我現在就可以翻譯出來。”
“是嗎?那你現在就寫下來吧。”
林主編眸光微動,他倒是要看看,這少年是真的有本事還是在吹牛皮。
事實證明,雲熠並沒有說大話。
二十分鐘之後,雲熠便將文章的翻譯寫了出來。
林主編不懂外文,將雲熠和之前翻譯出來的進行對比,竟然相差無幾。
甚至在個別用詞中,雲熠翻譯的更具東方獨有的意境和美感。
“好好好,怪不得老張推薦你呢,你還真有兩把刷子。”
林主編當場又拿出好幾篇文章讓他拿回去翻譯,同時試好了千字十塊錢的工資。
對於這個價格,雲熠自然是滿意的。
要知道這個年代的十塊錢,那可不是一筆小數目,要知道就算是林主編一個月的工資也還不到一百塊錢。
在回去的路上,雲熠路過書店買了幾本詞典,準備作為輔助來用。
用了三天時間,雲熠翻譯好了兩篇文章,送去之後成功得到了四十六塊錢的稿費。
同時他又取了三篇文章,不過這次他翻譯的不會像之前那麼快,快開學了,他得需要時間辦理好各種手續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