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渡 作品
第403章 兩個方案(第3頁)
尹鳳武說道。
“對,宋鄉長,您下命令,我們執行就是。”
上尹村的其他幾個村幹部附和道。
宋思銘在隔壁屯頭村做的事,他們都聽說了。
整體搬遷,住新房子,每家還給五十萬補償,屯頭村那些村民,高興得鼻子都冒泡了,逢人便說宋思銘的好。
這使得他們對宋思銘,也充滿信任。
“這種事,我決定不了。”
“還是要以你們為主。”
宋思銘擺擺手,講述細節:“建酒店和建景區不一樣,屯頭村需要整體搬遷,但是上尹村不需要,酒店是建在空地上的,並不影響上尹村現有的建築。”
“這樣嗎?”
尹鳳武和上尹村的村幹部面面相覷。
他們還尋思著能跟屯頭村一樣,住新房,拿補償呢!
“現在呢,有兩個方案。”
“第一個方案是政府出面,徵收上尹村相應的土地,按照市裡的標準,上尹村的土地是三類土地,每畝的補償款是六萬。一共需要佔用大概六十畝土地,總補償款是三百六十萬左右。土地徵收完成之後,政府再進行公開拍賣,賣多少錢,跟村裡就沒關係了,而最後投資建設酒店的,可能是曾總和唐總,也可能是別人,畢竟是拍賣,價高者得。”
宋思銘先講第一個方案——常規方案。
“三百六十萬……”
尹鳳武和幾個村幹部,掰著手指頭算起來。
乍一聽,這個數額不小,可是,上尹村是一個大村,比隔壁的屯頭村可大多了,人口超過一千,戶數超過三百。
平均分這三百六十萬的話,一家也就一萬多塊錢,根本不解渴。
另外,不佔房屋,只佔土地。
屯頭村的土地,早在幾十年前,就承包到戶了。
佔的時候,不可能平均佔,肯定有的人家佔的多,有的人家佔得少,甚至有的人家一點都佔不上。
分錢得按佔地多少分吧?多的肯定高興,但少的呢,沒占上的呢?
心裡肯定不平衡。
而一不平衡,就容易出現這樣或者那樣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