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渡 作品

第403章 兩個方案(第3頁)

 尹鳳武說道。 

 “對,宋鄉長,您下命令,我們執行就是。” 

上尹村的其他幾個村幹部附和道。 

 宋思銘在隔壁屯頭村做的事,他們都聽說了。 

 整體搬遷,住新房子,每家還給五十萬補償,屯頭村那些村民,高興得鼻子都冒泡了,逢人便說宋思銘的好。 

 這使得他們對宋思銘,也充滿信任。 

 “這種事,我決定不了。” 

 “還是要以你們為主。” 

 宋思銘擺擺手,講述細節:“建酒店和建景區不一樣,屯頭村需要整體搬遷,但是上尹村不需要,酒店是建在空地上的,並不影響上尹村現有的建築。” 

 “這樣嗎?” 

 尹鳳武和上尹村的村幹部面面相覷。 

 他們還尋思著能跟屯頭村一樣,住新房,拿補償呢! 

 “現在呢,有兩個方案。” 

 “第一個方案是政府出面,徵收上尹村相應的土地,按照市裡的標準,上尹村的土地是三類土地,每畝的補償款是六萬。一共需要佔用大概六十畝土地,總補償款是三百六十萬左右。土地徵收完成之後,政府再進行公開拍賣,賣多少錢,跟村裡就沒關係了,而最後投資建設酒店的,可能是曾總和唐總,也可能是別人,畢竟是拍賣,價高者得。” 

 宋思銘先講第一個方案——常規方案。 

 “三百六十萬……” 

 尹鳳武和幾個村幹部,掰著手指頭算起來。 

 乍一聽,這個數額不小,可是,上尹村是一個大村,比隔壁的屯頭村可大多了,人口超過一千,戶數超過三百。 

 平均分這三百六十萬的話,一家也就一萬多塊錢,根本不解渴。 

 另外,不佔房屋,只佔土地。 

 屯頭村的土地,早在幾十年前,就承包到戶了。 

 佔的時候,不可能平均佔,肯定有的人家佔的多,有的人家佔得少,甚至有的人家一點都佔不上。 

 分錢得按佔地多少分吧?多的肯定高興,但少的呢,沒占上的呢? 

 心裡肯定不平衡。 

 而一不平衡,就容易出現這樣或者那樣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