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郎山上有妖 作品

第77章 原來太史公也會騙人。

研墨,潤筆。

 岷開始謄抄《公車司馬獵律》。

 這一刻,學舍之中,只有管筆落在竹片上,發出‘沙沙’的聲音。

 帶著特別的韻律,讓學舍中,沒有人交流,顯的異常安靜。

 一個時辰後,岷將《公車司馬獵律》謄抄完,然後換了一種,走下了高臺。

 將羊皮袋打開,取出一看,竟然是《徭律》。

 岷打開《徭律》開始一個字一個字的去讀,《徭律》與每一個秦人,都有關係。

 特別是成年的秦人。

 當岷將《徭律》的前半段看完,不由得無奈而笑,原來太史公他老人家,屁股也很歪,也是會騙人的。

 他當年學的一篇課文《陳涉世家》。

 一直以來的定義,則是這是華夏曆史上,第一次農民起義,彰顯出了強大的正義性。

 其中,有一句,叫做,失期,法皆斬!

 從此成為了秦法暴虐的鐵證,無數的文人士子,口誅筆伐。

 但是,這篇《徭律》之中,明確記載: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

 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

 其得毆,及詣。

 水雨,除興。

 這一句話,翻譯過來便是:

 朝廷征伐徭役,如果耽擱不參加,應罰兩套鎧甲。遲到三到五天,斥責。六天到十天,罰一盾,超過十天,罰一套鎧甲。

 ......

 如果遇到大雨不能動身,可免除本次徵發。

 與太史公的《陳涉世家》,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根本就是天上地下。

 而且,岷記得清楚,這個時代的庶人,也就是帝國統一之後的黔首,大部分人,別說是姓,連氏都沒有。

 就像他與老頭子一樣,只有一個簡單的名。

 但是,陳勝,不光是有氏,陳,更是有字,涉。

 吳廣,同樣有氏,吳,有字,叔。

 同樣的時代,楚國項氏,貴胄之後,名滿天下的西楚霸王,氏項,名籍,字羽。

 而農人子弟,大秦的泗水亭長,氏劉,名季,沒有字。

 邦,那是劉季稱帝之上所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