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讓我去見識見識皮裙城(第3頁)
倒是把這給忘了。
自己雖然說是去打聽情況的。
但一般去批評城裡的野人都是去做買賣的。
自己什麼都不拿。
光去看。
很容易讓別人產生懷疑。
“怎麼可能?我這是帶著鱷魚呢,一路上隨便抓些什麼拿過去換就行了對了,都換些什麼東西啊?”
“嗨~你看你什麼都不懂,我給你科普一下。”野人一臉自傲。
“科普?”
“這都是最近流行的詞彙,你不懂很正常,就是給你解釋一下的意思。”
皮裙城傭兵工會里邊可以接到許多任務也可以在街上就地擺攤賣野味兒。
一般來說,傭兵工會那邊接到的任務相對固定一些。
而除了野味之外,還有許多材料,皮裙城也是可以交換的。
具體的材料包括樹木,河沙以及許多特殊的礦石。
其中比較好找的是一種叫做石蠟的礦石。
這玩意兒經過處理以後就可以做成蠟燭。
馬蹄似懂非懂的點點頭:“對了老哥,你還沒說那燈光秀是什麼呢?”
兩人一邊走一邊交談。
這野人手中推著一輛板車。
上面裝載有一隻羊的屍體。
還有一大堆河沙。
“怎麼說啊,嗯,很難給你解釋,簡單來說就是在夜晚整個皮平層會被照亮得像白天一樣。”
這怎麼可能?馬蹄在心中冷笑。
這些傢伙再怎麼崇拜皮裙臣也不至於這樣胡說八道吧。
“你親眼見過啊?”
野人搖搖頭:“今天就準備去看看。”
“本來前天就應該結束了,不過神子大人看大家興致很高,把時間延長到了半個月。”
“這種事情你也相信啊,只有神才能夠獲得光明吧。”馬蹄裝作一副自己很有文化的樣子。
“嗨~皮裙城的厲害你不知道而已。”兩人都是在心中相互鄙視對方。
“好了,我就不跟你多說了,我這還要去準備點東西。”
其實草原上只要不是冬季。
就有許多可以捕捉到的獵物。
要麼身手敏捷,要麼腦子好用都可以在草原上過得很舒服。
而馬蹄就是屬於那種腦子好用的人。
自從發明了工具之後。
他發現就連普通人都可以很簡單的捕捉到魚。
從那個時候起,他就覺得腦子好用,要比力量強大更為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