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地契寫趙煙(第2頁)
然而,幾乎與此同時,沈夏卻堅定地說出了另一個名字:“趙煙。”
聽到這個回答,三叔和宋明都不禁露出驚訝的神情。
只見三叔皺起眉頭,不解地問:“小夏,你娘之前不是說要寫你的名字嗎?”
一旁的宋明也連忙附和道:“是啊!夏夏,還是寫你的名字比較合適吧,本來錢就是你掙的。”
沈夏笑道:“沒事,一家人寫誰的都一樣,就寫孃的名字。”
面對眾人的質疑,沈夏依然堅持己見。
然而,此刻站在一旁的錦書卻是一臉詫異。
心中充滿好奇的鄭錦書忍不住開口問道:“那麼,這位趙煙究竟是何許人也?”
這時,宋明接過話頭,輕聲回答道:“她是我娘……”
鄭錦書聽聞此言,愈發覺得事情有些蹊蹺。
他暗自梳理一番,大致明白過來:原來眼前的這位男子與村長討論時,表示希望將地契寫上沈夏的名字,說明沈夏應該就是這家的兒媳婦;
可現在兒媳婦卻執意要將地契寫成婆婆趙煙的名字。
如此罕見的情況,實在令他大開眼界。
這時這名叫錦書的少年便開口道:“那倒底寫誰的名字?”
沈夏滿眼認真道:“寫趙煙的名字。”
宋明沉默了,他一向是遵守夏夏的決定的,
可是夏夏不願意寫自己的名字,是不是另有打算呢!
心中很是擔心,況且,昨天還和大哥鬧了矛盾自己無法不擔心啊!
三叔公看沈夏堅決的態度也沒說什麼,其實自己也是更看好寫幾個孩子的名字的。
只是孩子多寫誰的名字都不好。
便隨沈夏了。
鄭錦書看著大家都沒反駁了,便道:“那好。”
然後只見那錦書的少年重新寫了四張契書,然後蓋上公章,兩份留檔,兩份給了沈夏:“荒地的稅金是兩百文,這良田的費用是一百文。”
沈夏也沒有去好奇為什麼良地的價格會如此昂貴,而是非常乾脆地從懷中掏出了銀錢來支付。
畢竟官家做事,就算有所疑問或者想要反駁也是徒勞無功罷了。
就在此時,三叔公也拿出了銀錢,並看著沈夏將銀錢付掉後說道:“小夏啊!那塊荒地的稅款不是已經交給我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