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深 作品
第56章 三權分立
“臥槽!牛逼!”哪怕楊歲做好了心理準備也被這麼大的權力給震驚到了。
這完全就是一個低配的面壁者啊!
事實上,吳垠在這裡玩了一個文字遊戲。
他不僅是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還是夏國分部研究部總負責人,出於研究的需要,他才可以調動全國乃至全球資源。
這權力是受限制的。
儘管如此,執行委員會委員也是站在聯盟頂端,甚至是人類社會金字塔頂層的人物。
楊歲冷靜下來後,在陸淵的指揮下開始深入瞭解全球異常事件處理聯盟。
明白自己的權力有多大,地位有多高,還要知道自己的權利和地位到底來自於什麼。
“執行委員會到底是個啥?它在聯盟裡處於什麼地位?還有你們說的理事會都是什麼?到底誰是聯盟老大?”
吳垠整理了一下語言,開始給楊歲講解聯盟的架構。
“聯盟情況特殊,採用的是決策,監督,行政三權分離的制度。聯盟主要由三個部分組成。理事會有決策權,監督委員會有監督權,執行委員會有行政權。”
“理事會負責制定聯盟的長期發展戰略和政策,審議和批准重大決策。主要由各成員國選出的代表組成,他們絕對是這個世界上最聰明的一批人。”
“監督委員會主要負責聯盟內部的司法,比如監督聯盟人員不得使用詭異,每週檢測聯盟人員的汙染度。也負責監督並處理聯盟人員濫用職權的問題。”
“執行委員會負責的就多了,說通俗點就是幹活的。下屬的有研究部,後勤部,行動部等多個部門。可以說整個聯盟的所有工作都是由執行委員會開展的。”
“哦哦哦。”楊歲點了點頭,用自己的話總結了一遍,“就是理事會負責指揮你們幹活,監督委員會負責監督你們幹活,而執行委員會負責幹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