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她在罵他,但沒證據(第2頁)
可是,氣就氣在,若是這頭一天沒有給第二天來給的時候,那麼第二天便要給上三兩銀子,第四日便是六兩,如此成倍的增加上去。
這日子本就不易,生意好還另說,可這做生意哪裡有天天生意好的?總要有那麼幾日生意不好,再加上有人鬧事打砸,這一兩銀子也難以拿出來,可若是不給,次日便要收三兩,如此下去誰能吃得消?
更叫人難受的是,
哪怕是這飯館子沒有開了,但只要你人還在德州,那麼這銀子依舊要給,用項家人的話來說,你開不開與他有何干系?他只知曉認人收銀子,且要開飯館子,那自然是有那個實力的,賬上沒銀子,可不還有棺材本嗎?
如此的不講道理,比山上的土匪還要土匪。
他們不是生意失敗才離開的,而是被氣走的。
可是想要離開,又不易,在城門之時還有收一筆離去的費用,說是他們在德州境內受了他們的保護,若是不想交也成,留下車馬內的所有家當,否則,便要強行將他們的兒子或女兒拉去抵債。
多少人被項家的這一行為弄得家破人亡,那兒子女兒拉出去了還能有好的?男子賣去幹苦力,女子更慘,賣入青樓終身為妓,他們每一個人都後悔選擇來德州這個地方做生意了,可那又有什麼用?結果就在這裡了。
有人要問,為何外頭的人不知曉德州的情況而一個個前赴後繼的過來送死?那是因為項家的人說了,若是不想連累自己的族人,儘管去說。
自己的家人已然如此了,他們又何必將自己的族人拉下水?故而,閉上了他們原本想要張開的嘴。
又有人問,為何不報官?
那問這話的人就是個蠢的,他們在德州內出了這樣大的事,那府衙難不成是不知曉的?這麼多年來,難道就沒有豁出去與項家人拼個你死我活的?
有,可是次日便消聲匿跡了。
對於性命來說,這些個錢財是身外之物,大多數人將車馬內的所有家當全部留下,只整帶著妻兒老小遠離德州這輩子再也不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