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第3頁)

 皇室教坊司的樂姬,跟府中父親叔叔們養的家妓並沒有任何區別,都是用來在欣賞完歌舞表演之後,用來伺候男人的。 

 且是隨意的。 

 陳美人第一次生出悔意,她不應該進宮的。 

 倩美人也不滿自己有個鄰居,她如今練習吊嗓都不方便,陳美人總是派人過來叫她安靜一點。 

 可她安靜做什麼,她就是因為唱歌好聽,得了陛下的另眼相看,這若是連嗓子都沒了,她還能有什麼前途。 

 倆人為著這事,吵了兩三回,還鬧去了皇后面前。 

 皇后身體不虞,便交給任淑妃處理,任淑妃照著宮規,倆人是各自罰了月俸又禁了七天的足。 

 可禁足還未結束,倩美人就哭到皇后面前去了,說是陳美人害她,叫她嗓子受損,再唱不出歌來。 

 如黃鶯啼囀的倩美人,如今嗓子發出的聲音粗啞,帶有沙沙聲,陳美人多番針對她,便是第一個懷疑對象。 

 皇后只能叫人去查,還沒有結果回來,宗欽一錘子敲定,是陳美人害的,貶陳美人做陳才人。 

 速度之快,姜晗還沒有寫完一張字,這個案子就落下帷幕了。 

 清蘭:“娘娘,這事裡面怕是還有事。”實在太快了,陛下根本不問,便定了陳美人的罪。 

 姜晗心想,這裡面有事誰都能看出來,只是她如今對宗欽的認識又更深一步。 

 果然,皇權之下,無需真相。 

 “別去打聽,咱們偏安寶慈殿即可。”姜晗想,她還是希望自己在這寶慈殿裡,過自欺欺人的‘安靜祥和’的生活。 

 她之前總是高估自己的能力,穿越之初,只覺自己是天選之子,可現實就是,你讀書不人,天賦不如人,處處都有人比你好。 

 見多了人,就會知道,自己的普通和渺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