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小七 作品

第二百二十四章 孩子

 鄒氏沉默良久。 

 如溫氏這樣的大家族,除去在京都城的族人不提,便是在祖籍的族人,也有不下千餘人。 

 如若過繼,定是要從族中挑選合適的小孩兒來養。 

 國公府長房長子要過繼孩子的消息一旦傳到族人耳中,定會有許多人動心思將自己孩兒送過來給她挑。 

 尤其那些常年靠著國公府打秋風的窮親戚,更不會放過這樣的好機會。 

 但—— 

 “若過繼男孩來養,我卻怕養大了他的野心,到時候徒增煩惱。”鄒氏到底還是嘆了口氣,將自己的憂心說了出來。 

 她已經因為她的野心受到了教訓——她的身子再不能恢復從前的康健了,損了底子,以後只能好好養著。 

 “養個小閨女在身邊,我陪著她,她陪著我,這日子也能過下去。等她大了,給她說門好親事,有你們看顧著些,想來一輩子也能過得順順當當的。” 

 江明珠這才明白鄒氏的擔憂。 

 “且過繼來個男孩兒,其家中父母若是捨不得,時不時來看上兩眼,我便是再用心,那母子情分也比不過人家親母子。” 

 這當然不是她杞人憂天。 

 他們鄒家便有過這樣的事例。 

 窮些的人家將自己兒子過繼出去後,捨不得之餘,更想巴著這過繼出去的兒子要多多的好處。 

 得到孩子的那家人,費心費力,掏出真金白銀教養的孩子,卻跟自己家不親,反而時時幫著親生的那邊,養母一哭訴,那孩子反還梗著脖子說,你們本來就不是我親生父母,我現在已經在你們家當你們兒子了,還想怎麼樣? 

 她那時聽那孩子這樣說,看見那孩子怨恨看向養父母的神色,都覺得無比心寒。 

 這般吃力不討好,她才不幹。 

 要不然,先前她也不會費盡心力圖謀安樂郡主的孩子了。 

 江明珠想了想,道:“也不是全無法子,我讓人查查看,族裡有沒有沒有父母的那種孩子……” 

 鄒氏擺手打斷她:“便是沒了父母,也還有其他親人親眷的,到時也是麻煩。還是女孩兒吧,家中子女多,女孩兒不被父母喜愛的那種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