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小七 作品
第三十九章 強搶民男(第3頁)
江明珠沒有說那女子是被如何殘忍的弄死的,她頓了頓,才接著道,“後來,永寧縣主強迫那男子跟她成了親,沒多久,她就有了身孕。那男子似乎也認命了,在郡王府的安排下,入朝做了官兒。”
溫星月睜大了眼睛:“她那算強搶民男吧,還有那個男人的未婚妻,也是她害死的對不對?”
高平郡王到底是皇親國戚,因而便是背地裡,議論他們一家的都很少,故而好些事情溫星月是不知道的——尤其時間已經過去了那麼久。
“如此過了兩三年,那男人待永寧縣主與孩子都很不錯,高平郡王也是越來越喜歡,便時常帶在身邊。然而沒多久,高平郡王就被人彈劾,說他通敵叛國,並且還有通敵的文書,陛下大怒,下令徹查,發現文書等證據竟都是真的。一怒之下,陛下判了高平郡王抄家斬首,永寧縣主夫妻與他們的孩子,都沒能逃過。”
溫星月聽的手心裡都捏了把汗,“你是說,真正通敵叛國的,是那個男子。那個男的要報仇,所以跟高平郡王一家同歸於盡了……”
江明珠點頭,“後來,確實有證據表明,這件事是那男子所為。可為時已晚,高平郡王一家子已經死的不能再死了。”
這件事當年鬧的很大,江明珠遠在邊疆都有所耳聞,只是不如在京都城裡聽到的這般詳盡。
“我……我再如何也不會強搶民男的!”溫星月話說的很硬,小臉卻有些發白。
“當然,我也相信你不會做出那樣的事情來。只是有時候,人還是需要一個好名聲的,如永寧縣主那般,旁人說起時,只會道她咎由自取,她自己死倒也罷了,卻害了全家性命。養女如此,你說高平郡王冤不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