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的炸串 作品

第18章 掏鳥蛋的都十年,依我看這道士起碼二十年起步(第2頁)

 “堂下何人,所犯何罪?”

 這時先前砸攤子的年輕人走出。

 “縣令大人,這道人觸犯野生動物保護法,唆使漁民大肆捕撈涇河魚蝦,造成涇河內生態失衡。”

 袁守城聞言大聲喊道:“冤枉!貧道冤枉,貧道只是在西市為人算命,何時觸犯了什麼野生動物保護法?”

 “啪!”縣令一拍驚堂木,隨後看著袁守城喝道:

 “縣衙重地禁止喧譁,若是冤枉,本官自會還你清白。”

 隨即又看向這名年輕人溫和笑道:

 “程小公爺,不知可有人證?”

 “這是當然,我以命人將涇河邊上的漁民帶了過來,這些漁民皆是得了這位算命先生的指點,才可每日捕獲大量魚蝦,而且還每日為他送一尾金色鯉魚。”

 縣令聞言一愣,隨即站起身來怒喝道:

 “什麼?竟然還有此等之事?我看這道人是想造反不成?”

 也不怪縣令如此,這“鯉”同“李”大唐是禁止吃鯉魚的,因為與當今皇室犯忌諱,更何況還是金色鯉魚。

 金色在大唐可是象徵著皇室,金色鯉魚那不就是......

 想到這裡,縣令渾身一個哆嗦,立馬緩了緩神情,對程處默溫和道:

 “程小公爺,剛剛說有人證,不知在何處?”

 程處默聞言立馬讓人將堂外候著的漁民帶進來。

 幾名漁民哪裡見過這樣的場面,生怕自己被問罪,還未等縣令發問,立馬跪下哭訴道:

 “縣令大人,都是這名道士讓我等這麼做的,我們也是為了生計,還請大人明鑑。”

 長安縣令見狀,一拍驚堂木道:

 “肅靜,本官自會明察秋毫,還爾等清白,袁守城,你還有何話要說?”

 “大人,貧道冤枉,貧道雲遊在外,前不久剛回長安,不知我大唐還有這野生動物保護法。”

 “這麼說,你是承認了?‘啪!’本官宣判,袁守城觸犯野生動物保護法,造成涇河生態失衡,判二十三年,來人,將此人收監。”

 “慢!你不能這麼做,你可知我身後是何人?”

 “嗯?”長安縣令一愣,心想,莫非這袁守城身後有某位朝廷大老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