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不下去的才是真肥 作品
第177章 調解(第2頁)
這不同於強人案件,只要是受害人報警處理了,那麼不管罪犯是否能取得受害人的諒解,都不能免除刑事責任。
所以說,東山不打算諒解他們,更不會銷案。
你是不是認為,只要你給我賠償了電腦,我就會感動的銷案?
你!我不是這個意思……
冷不丁被東山諷刺了,小個子本來有些怒火中燒,但是話到嘴邊,又發現自己好像真的不知道還能說些什麼。
這個,網吧老闆啊,你貴姓?
他倆旁邊的警員實在是忍無可忍了,這才開口跟東山打招呼。
哦,我姓東,東山再起的東。
東老闆,依我看,他們如果已經能夠認識到錯誤的話,你看你是不是也可以體諒一下他們的難處?
警官,你的意思我也明白,不過,你也看到了,他們顯然並沒有認識到錯誤,這件事,恐怕不是調解能夠解決的。
是這樣的,東老闆,他們現在只是違反了治安條例,並不是觸犯刑法,如果他們早一點賠償你們的損失,你們也好早一點換上一臺新的電腦,也不影響你們營業,他們也也算是花錢買個教訓,更何況他們在這裡呆了兩天,連續曠工兩天,估計這工作肯定是丟了。
那照他們這情況,應該怎麼處理?
罰款、拘留、賠償損失。
那就這麼辦吧,我也不差那臺電腦的錢,再說了,拘留了就不用賠錢了嗎?
當然不行,賠償損失和行政拘留,並不衝突。
東山若有所思的點點頭,這已經算是嚴重的處罰了,畢竟他們並不是犯罪行為,只不過是行政處罰,估計不是三天就是五天。
好吧,別的我沒意見了,就這麼處理吧。
說完,東山就起身,準備離開,對面的警官明顯有些皺眉,他本來是想把這件小事情,輕鬆化解,避免矛盾升級。
然而讓他沒想到的是,這兩個人,一個一言不發死不認錯,一個態度曖昧,首鼠兩端。
你說說你們倆,白在這待了一天一夜,還這樣死不悔改,我看還是給你倆辦拘留手續,送你們去拘留所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