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爵賞都統 作品

第80章 發揮正常縣令也得進去(第3頁)

 “縣令大人,《大明律》是怎麼說私闖民宅的?”朱雄英見縣令還在思考,當即開口道,“不用想了,我來告訴你。”

 “《大明律》第三十一卷,刑律卷中記載的賊盜有關的第十一條。”朱雄英滔滔不絕道,“凡夜無故入人家內者,杖八十。家主登時殺死者,勿論。”

 朱雄英頓了頓道,“用不用我再給縣尊大人把這一條完整說下去。”

 “不……不不用。”縣令已經是滿頭大汗,這是那是太孫殿下,這是活閻王啊。

 一旁的里長唐肅好奇詢問一旁的朱椿道,“是抓到私闖民宅的杖責八十,要是家主殺了他家主無罪,是這樣嘛?”

 朱椿點點頭道,“是這個意思。”

 “我不是私闖民宅,這宅子空置已久,我進來時還喊過並沒有人回應,我這才進去的,本想著天亮就走趕往懷遠縣府衙赴任。”

 “這就是一個誤會啊。”縣令繼續做著和事佬,“你們還把趙大人關進了缸裡,這也算是兩兩相抵了,是不是。”

 “敢問趙大人、趙縣丞,你是何時接到的調令?你是何時出發的?”朱雄英的問題看似與本案並無關係,所以其他人也是一頭霧水。

 “本官是半個月前接到的調令,十天前動身的。”

 “那趙大人,您之前來過河溜村嘛?”朱雄英繼續給他下套。

 “沒有!”

 “十一叔,剛剛這位趙大人說他不是私闖民宅的說辭,你複述一遍。”

 “我不是私闖民宅,這宅子空置已久,我進來時還喊過並沒有人回應,我這才進去的,本想著天亮就走趕往懷遠縣府衙赴任。”朱椿道。

 “縣令大人,這是不是剛剛趙大人的說辭?”

 “是!”堂上的縣令人已經麻了,只想著快點結束這場鬧劇。

 “既然從未到過河溜村,你又是如何知道這宅子空置已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