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仁不讓 作品
第130章 不務正業是天才的特權(第3頁)
雖然是林校長朋友的委託,但林校長似乎一點沒想替他朋友隱瞞什麼。
一五一十把人家的底細全說了出來。
“我朋友打算出50萬,簽下你一年代言費!不過我給你兜個底,他最高能出一百萬!”
一百萬?!
林塵眨了眨眼睛。
難怪當初他在市隊的時候,曾經聽劉蒼浦說過一句話。
運動員這個職業,生來就只有一個目的。
那就是奪冠。
正所謂“十年訓練無人問,一舉奪冠天下知。”
如果不能奪冠,其實多數運動員的生活都很貧苦。
可只要拿了冠軍,各種商務代言就全都來了。
就算一年賺個千萬都是輕輕鬆鬆。
當然,以上論述對足球運動員除外……
雖然劉蒼浦當初是想用這話來套路林塵,讓他一心一意投身體育事業。
但這話倒是真的沒說錯。
林塵現在還只是個省級冠軍,就有企業願意找他代言了?
雖然知道這裡頭,多半也有自己破了全國紀錄的因素在內。
但不得不說……
林校長這朋友,很有眼光嘛!
“林塵,我朋友的想法,你有興趣不?”
“有,當然有!”
林塵一口答應,白送的錢,憑什麼不要?
更何況,這可是自己人生中第一個一百萬啊!
第一個五十萬剛剛過去,想不到第一個一百萬就這麼快來了!
於是,當著林塵的面,林校長就給他這位朋友打了電話過去。
兩邊很快就在電話裡草草談了下合作的事情。
說起來,林校長這位朋友也不是什麼山寨飲料公司。
人家的確是東海市本土很有名氣的一家飲料廠,主打的是鹽汽水飲料。
林塵最後和對方在電話里約定,五十萬代言費,期限是……半年!
雖然很想拿到人生中第一個一百萬。
林塵最後還是決定只籤半年。
因為半年之後就是全運會了,雖然不打算加入東江省隊,但林塵卻沒想錯過這次全運會。
到時候若是拿了全國冠軍,對方還想讓林塵代言,那就……
得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