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霜華 作品

第124章 陳招娣舉報劉和平搞破鞋(第3頁)

 陳招娣整個人都愣住了,眼前這個小紡就是張小芳? 

 她怎麼能這樣? 

 她怎麼能這樣? 

 她像是受了很大的打擊一樣,身體搖搖晃晃,快要站不住了。 

 張小芳看到段家人就氣血上湧,新仇舊恨一下子全都湧了上來。 

 她覺得現在不在劉家村的了,現在是在縣城,是她的地盤,她就上去跟段老太太扯起頭髮來了,她還抓破了段老太太的臉,血呼啦的。 

 有人報了公安,公安來人把撕打在一起的兩個人給分開了。 

 張小芳爸媽也被叫了過去,一起協商這件事。 

 經過公安的調查,證明張小芳和陳家寶沒有領結婚證,所以他們也算不上結婚,但他們這行為就是耍流氓。 

 他們如果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就賠一筆錢給段家,人讓段家領走。 

 張小芳說什麼都不願意跟段家人走,她才要不要回到倒黴的鄉下去。 

 最後經過調解,張小芳他們這邊賠給段家三百塊錢,讓張小芳和段鐵蛋離婚。 

 這個時候,陳家一分錢都不願意出。 

 張小芳爸媽被氣的腦袋嗡嗡的,加上張小芳的兩個嫂子也在家裡鬧騰,小姑子鬧出來一樁又一樁的事,害得她們跟在後頭丟人現眼。 

 賠出去的錢,不都是她們的錢嗎? 

 這件事在縣城鬧得沸沸揚揚的,張小芳爸媽無顏見人,請了長假,在家裡閉門不出。 

 劉峰也看了他們的笑話,心想著陳家寶他們在城裡沒了收入,名聲也臭了,自然就不能繼續呆在城裡了。 

 只要他們回鄉下去,以後別有事沒事在他眼前晃悠,大家誰過誰的日子就成了。 

 但他萬萬沒想到,儘管這樣,陳家這邊還是搞事。 

 陳招娣毫無徵兆地舉報了劉和平和曹英搞破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