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生遠意 作品

第32章 你犯了殺頭大案

邱小秋這一天帶幾個兄弟,找肖哥彙報破案線索。

 肖哥自然要去小餐館搓一頓,階級兄弟相聚,小酒還是要咪的。

 酒喝的差不多,邱小秋想起父母罹難,悲憤難抑。

 含著淚水,恨自己不能替父母報仇。

 耿畢崇聽餐館夥計報告,給夥計一個大洋。第二天舉報:

 南區警察肖秉義,包庇共黨子女邱姓餘孽,實為通共行為。

 他不是不知道通共是殺頭罪,舉報前也想了一夜。

 但估計褚鷹對肖哥寵愛有加,不會這麼絕情,肯定會讓他戴罪立功。

 肖哥小組長當不成,還有誰來當?

 我耿畢崇不表態,又有哪個敢當?

 當然,他還沒那麼蠢,左手舉報信,東區郵戳。

 褚鷹沒想到千辛萬苦,找來一個燙手山芋。

 也曾懷疑舉報內容的真實性。暗查舉報者“曾石”無果。這讓他頗感棘手。

 他知道,涉及共黨案件,必須轉報保密局。

 讓他僅憑一封真假難辨的舉報信,親手葬送俊才,他心有不甘。

 他還指望俊才,給他辦大事,共圖大業呢。

 卻又擔心他真通共。人是他找來的,如她通共,千張嘴也撇不清關係。

 跟師尊說了擔憂,宋中堅一口否定:

 “不可能!這小崽子嫩的能擠出水。”

 “如他是共黨,鄙人還會在他身上花那麼大精力嗎?你看著辦吧。”

 聽師尊言之鑿鑿,褚鷹心中稍定。

 但他不能掉以輕心,生怕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他預估問題不大,最後想了一個於己有利的辦法:

 案件交東區警署辦理。

 這是他的折中辦法。理由也硬得很。

 此案實屬東區共黨案補漏掃尾,繼續由東區警署查處,利於終結此案。

 查舉報者無果,視同匿名,舉報內容真實性待考。

 讓東區警署探長、保密局於得水少校參與審理。

 他這樣做,還有一個好處。

 新上任的東區警署陳署長,很精明。

 由他出面。鄙人可以在“小便宜”面前,繼續裝無辜。

 於得水是自己手下,他的參與,可證明鄙人並未徇私情。

 他正為晉升巴結我,便於把控。

 他真正的目的在最後一點:萬一搞錯,有繼續掌控俊才之迴旋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