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門老軍 作品
第139章 於世康(第2頁)
“差不多了,你和劉珊一人一百萬,田家兩百萬,葫蘆湖基金會出兩三百萬,其餘讓小芳投資出吧。”
“小芳投資有那麼多錢嗎?上次投資孵化器公司,不都準備找阿誠借?”
“這個你別管。”
“什麼叫我別管,我也是小芳投資的大股東。”
“好吧,實話給你說,我們用錦龍的名義,準備了一些藥品,出手之後,就有了。”
“也就是說,你是用錦龍的名義,投資中藥廠。”
“算是吧。”
“我聽說你們在以錦龍的名義,進口藥品?”
“這不是秘密,我們幫雲星進口,賺點小錢。”
“你們在大量採購藥品原材料?”
“這是正常的進貨,元旦和春節期間,不好進貨,你不要想多了。”
於世康想了想,總覺得哪裡不對,於是問:“趙非給我說了管金融公司出售卓越的三十萬股的事,那個我要了。”
“可以,但條件是土地和房子沒份。”
“為什麼?”
“我們準備把卓越在汪湖山的土地,剝離出來,裝入小芳投資,再由小芳投資控股汪湖山生物科技園孵化公司。”
“靠,那更得要土地了。”
“為什麼?”
“同股同權啊。”
“可是你是後入股,那四十萬股,都是南城土石方公司的,不包括汪湖山的土地。”
“兄弟,你還是請教一下律師吧,這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則。南城土石方的司機和渣土車,是北城土石方公司的好幾倍,但為什麼只佔四十萬股,而北城土石方佔一百萬股?”
“為什麼?”
“肯定是因為汪湖山的地啊,南城的停車場和辦公樓,都賣了六千五百萬。”
“有一點道理,我問一下律師吧。”
蕭問劍打電話給劉汪菲:“劉律師,打擾一下,諮詢一個問題。”
劉汪菲沒好氣地問:“幹嘛?”
“我問下,管金融他們公司的三十萬股,基本權利是不是和我的一樣,都包括汪湖山的土地。”
“肯定啊,同股同權,除了有另外的書面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