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你不仁,就別怪我不義

今天的熱搜,呈現出了一種井噴似的狀態。

 陸野中午大戰六女的熱搜詞條還沒下來。

 #新唱法,被全損音質拿捏#

 #陸野大戰老外#

 #勵志之最—《追夢赤子心》#

 #譚志相約陸野在《我是歌手》pk#

 #金鄉市校園霸凌調查進度#

 這些熱搜詞條,又紛紛頂了上來。

 用黃嬌嬌的話就是,陸野一個人吸乾了整個平臺的流量池。

 此刻,幾乎全網的關注點,都在他身上,這會兒哪怕他發個打噴嚏的消息,都會被無數網友圍觀和評論。

 更何況,他拋出來的是一條指桑罵槐的圍脖,登時引起全網吃瓜網友的強勢圍觀。

 看文字的意思,是在罵人。

 可當大家打開圖片時,又覺得有些懵逼。

 這......好像是一頁合同,從合同的條款上看,給出的條件相當優渥......

 可陸野為什麼說是文字獄呢?

 “感覺像是鹿鹿準備簽約悠樂娛樂公司......”

 “給藝人百分之九十九的自由度?這樣以後鹿鹿是不是就不用像在星海娛樂那麼辛苦了?不喜歡的通告全都可以推掉啊?”

 “太好了!星海娛樂那種高密度通告會埋沒他的才華。像現在這樣多好,時間創作高品質作品,我們也跟著有耳福。”

 “悠樂娛樂公司還怪好的捏,支持悠樂。”

 “你們是不是傻?鹿鹿都說是猴戲,文字獄了,難道還看不明白嗎?”

 “常年玩文字遊戲的律師來告訴你們,這合同就是個天坑,陸野只要簽了,他這輩子就完了。”

 “沒錯,這合同是真狠啊!”

 “只要一簽約,悠樂娛樂不解約,陸野終生都不能解約,而且,他這輩子連唱歌和賣歌,甚至連送大桶水都不行,比如,這第三個條款......”

 “還有這第四條款,更毒......”

 “臥槽,你不講我還真沒看明白,這也太隱晦了吧?”

 “沃日,悠樂跟陸野有什麼仇什麼怨,要這麼坑我們鹿鹿?”

 “悠樂沒有,但樂宇傳媒集團跟陸野有仇啊。”

 “又是指使被人陷害陸野的套路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