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你不仁,就別怪我不義
今天的熱搜,呈現出了一種井噴似的狀態。
陸野中午大戰六女的熱搜詞條還沒下來。
#新唱法,被全損音質拿捏#
#陸野大戰老外#
#勵志之最—《追夢赤子心》#
#譚志相約陸野在《我是歌手》pk#
#金鄉市校園霸凌調查進度#
這些熱搜詞條,又紛紛頂了上來。
用黃嬌嬌的話就是,陸野一個人吸乾了整個平臺的流量池。
此刻,幾乎全網的關注點,都在他身上,這會兒哪怕他發個打噴嚏的消息,都會被無數網友圍觀和評論。
更何況,他拋出來的是一條指桑罵槐的圍脖,登時引起全網吃瓜網友的強勢圍觀。
看文字的意思,是在罵人。
可當大家打開圖片時,又覺得有些懵逼。
這......好像是一頁合同,從合同的條款上看,給出的條件相當優渥......
可陸野為什麼說是文字獄呢?
“感覺像是鹿鹿準備簽約悠樂娛樂公司......”
“給藝人百分之九十九的自由度?這樣以後鹿鹿是不是就不用像在星海娛樂那麼辛苦了?不喜歡的通告全都可以推掉啊?”
“太好了!星海娛樂那種高密度通告會埋沒他的才華。像現在這樣多好,時間創作高品質作品,我們也跟著有耳福。”
“悠樂娛樂公司還怪好的捏,支持悠樂。”
“你們是不是傻?鹿鹿都說是猴戲,文字獄了,難道還看不明白嗎?”
“常年玩文字遊戲的律師來告訴你們,這合同就是個天坑,陸野只要簽了,他這輩子就完了。”
“沒錯,這合同是真狠啊!”
“只要一簽約,悠樂娛樂不解約,陸野終生都不能解約,而且,他這輩子連唱歌和賣歌,甚至連送大桶水都不行,比如,這第三個條款......”
“還有這第四條款,更毒......”
“臥槽,你不講我還真沒看明白,這也太隱晦了吧?”
“沃日,悠樂跟陸野有什麼仇什麼怨,要這麼坑我們鹿鹿?”
“悠樂沒有,但樂宇傳媒集團跟陸野有仇啊。”
“又是指使被人陷害陸野的套路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