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李曉霏案塵埃落定(第2頁)

 在他刻意訓練過一週後。

 唱功就已經跟原主相差甚大了。

 再加上今天跟著伴奏又訓練了半天,李輝偶爾也會提點幾句。

 陸野現在一亮嗓子,跟那些一線超一線歌手肯定沒法比,但保準熟悉他的人會被震的目瞪口呆。

 ......

 翌日。

 陸野準時起床。

 洗漱後帶著小丑面具下樓,坐車到了蘇臺,進了3號排練室。

 排練的時間是十點。

 李輝他們還沒過來。

 陸野看了眼時間,才九點零幾分。

 便找了把椅子坐下。

 掏出手機,打開了魔都某院的庭審直播。

 直播間內,在線人數雖然沒有陸野穿越過來那天多,但依舊不少。

 密集的彈幕翻滾。

 不過這一次,基本都是一邊倒罵李曉霏的和黃立澤的。

 熟悉的審判廳。

 熟悉的審判團隊。

 只是這次站在被告席上的,不再是陸野。

 而是臉色蠟黃,如喪考妣的李曉霏、黃立澤、劉萃音和黃玉良四人。

 案件事實,在陸野穿越過來的那一天,李曉霏其實就基本已經講清楚了。

 再經過這些天相關部門的訊問和落實。

 犯罪事實早已板上釘釘,明明白白。

 李曉霏也早已沒有了當原告時的得意。

 她身體略佝僂著,低垂著頭,對審判長的訊問,機械而又絕望的回答著。

 其他三人情況,也都跟她大差不差。

 案子很快就審理清楚了。

 ......

 “經合議庭評議,本院認定被告人李曉霏、黃立澤、劉萃音和黃玉良偽造證據,捏造不良事實,誹謗誣陷受害人陸野罪名成立,影響廣泛且惡劣。”

 “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現對被告人判決如下。”

 “李曉霏捏造不良事實,誹謗、誣陷並誣告受害人陸野,造成受害人嚴重名譽損失,直接經濟損失九千六百萬。”

 “數罪併罰,處以十三年零二個月有期徒刑,經濟損失賠償和精神賠償款共計:元整,立即執行。”

 “黃立澤教唆李曉霏誹謗和誣陷他人,並非法購買違法藥物,給受害人陸野造成嚴重名譽損失和經濟損失,數罪併罰,處以十年有期徒刑,經濟損失賠償和精神賠償款共計:元整,立即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