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不是孃親寫的字(第2頁)
既然是這樣,那她還有什麼好怕的?
剛剛的那一幕雖然嚇了她一跳,但至少表明了一個事實:奶奶給的這個傳家寶,確實有點不一般,值得她高看一眼。
應以湄回想起她剛才的表現,就覺得自己其實是有點反應過度了。
好歹也是深耕小說和影視劇多年的人了,這種類似的橋段她看得還少嗎?
都老場面人了,見就見了唄,她實在沒有必要大驚小怪的。
給自己定了定神,應以湄探頭探腦地看進匣子內。
這一看,發現裡面又多出來一塊破布。
嘿,還真是沒完沒了了!
她沒好氣地把破布拿起來,一看,還是那個不知名的“孩兒”寫來的。
原來是拿到了她的醫藥箱,就又寫了一份“告孃親書”過來告知她呢。
應以湄望著空中吐了口氣,覺著這麼辦也不是個事兒。
首先,她不知道對面的“孩兒”是誰。
其次,未婚未育甚至連個男朋友都沒有正式交往過的她,實在不適合當人家的孃親。
就算那個孃親是個英年早逝的靈魂,可她也不能冒充人家,真認領個好大兒回來吧?
綜上所述,這個問題她得好好跟對方解釋一下。
低頭看了看手中那磕磣到不行的破布,應以湄轉身去到小方桌上翻了翻,很快找到幾張便利貼還有兩支簽字筆。
她拿了其中一張紙和一支筆,隨手就寫下幾行字:慎重申明一下:本姑娘年紀輕輕的,未婚未育,可沒有你這麼大個孩兒。另外,你是誰?遇到什麼困境?都給我一五一十寫個明白,就用我給你的紙和筆寫上。寫明白了我看情況,能幫的就幫幫你,不能幫的你也別怨我。
她的字當然是用同樣的繁體字寫的,為的是以防對方看不懂簡體字。
她從小就被爺爺奶奶壓著各種練書法,所以這種繁體字難不倒她。
不過,應以湄雖然良心未泯,但也絕對不是個喜歡犯傻的。
萬一對方真的提了要求,能隨手幫的忙,她心情好幫也就幫了。
超出能力範圍的事,她可不會強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