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不是孃親寫的字(第2頁)

 既然是這樣,那她還有什麼好怕的? 

 剛剛的那一幕雖然嚇了她一跳,但至少表明了一個事實:奶奶給的這個傳家寶,確實有點不一般,值得她高看一眼。 

 應以湄回想起她剛才的表現,就覺得自己其實是有點反應過度了。 

 好歹也是深耕小說和影視劇多年的人了,這種類似的橋段她看得還少嗎? 

 都老場面人了,見就見了唄,她實在沒有必要大驚小怪的。 

 給自己定了定神,應以湄探頭探腦地看進匣子內。 

 這一看,發現裡面又多出來一塊破布。 

 嘿,還真是沒完沒了了! 

 她沒好氣地把破布拿起來,一看,還是那個不知名的“孩兒”寫來的。 

 原來是拿到了她的醫藥箱,就又寫了一份“告孃親書”過來告知她呢。 

 應以湄望著空中吐了口氣,覺著這麼辦也不是個事兒。 

 首先,她不知道對面的“孩兒”是誰。 

 其次,未婚未育甚至連個男朋友都沒有正式交往過的她,實在不適合當人家的孃親。 

 就算那個孃親是個英年早逝的靈魂,可她也不能冒充人家,真認領個好大兒回來吧? 

 綜上所述,這個問題她得好好跟對方解釋一下。 

 低頭看了看手中那磕磣到不行的破布,應以湄轉身去到小方桌上翻了翻,很快找到幾張便利貼還有兩支簽字筆。 

 她拿了其中一張紙和一支筆,隨手就寫下幾行字:慎重申明一下:本姑娘年紀輕輕的,未婚未育,可沒有你這麼大個孩兒。另外,你是誰?遇到什麼困境?都給我一五一十寫個明白,就用我給你的紙和筆寫上。寫明白了我看情況,能幫的就幫幫你,不能幫的你也別怨我。 

 她的字當然是用同樣的繁體字寫的,為的是以防對方看不懂簡體字。 

 她從小就被爺爺奶奶壓著各種練書法,所以這種繁體字難不倒她。 

 不過,應以湄雖然良心未泯,但也絕對不是個喜歡犯傻的。 

 萬一對方真的提了要求,能隨手幫的忙,她心情好幫也就幫了。 

 超出能力範圍的事,她可不會強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