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反告(第3頁)

 “就是,這平日裡辦案,不都得讓倆邊的人都說的嗎,這怎麼到這,就聽信一邊的了。” 

 “沒錯……” 

 “這縣令是怎麼回事?” 

 “對,讓她解釋!” 

 “我們要聽全部的過程。” 

 那邊的言論,讓縣令有些惱火。 

 這下,他可是知道這些百姓的麻煩了。 

 這是誰設計出來的律法,真是讓人頭疼。 

 瞧著外頭黑壓壓的人群,縣令便只能吞下這口惡氣。 

 “倒是本官疏忽了,外頭的百姓還沒聽到,那就請這邊的這位說說吧。” 

 無視縣令惡狠狠的目光,安知雨冷靜的聲音傳了出來。 

 “我不知道這位夫是怎麼回事,幾天前便到我店裡來鬧事,要我將我自己買來的鋪子還給她,還放下狠話。如今看來。原來是賊喊抓賊。” 

 說著,安知雨頓了一下,往外頭看去,抬高了聲音。 

 “那件事鬧得也大,想來外頭的人,也有看見的吧。” 

 這話一出,那邊立刻有人應答。 

 “哼,你說這鋪子是你的,你可是有證據,我上次鬧,不過也是因為你佔了我的鋪子。” 

 地上的人爬了起來,一副完全不怕安知雨的樣子,對外頭的人,便更加的不畏懼了。 

 連憑證都沒了,外頭那些就聽了一耳朵的人,拿什麼給她作證。 

 “那你又有證據,證明這鋪子是你的嗎?” 

 安知雨將她的話還了回去, 

 那邊的人便以為她沒主意了,心便放寬了。 

 “我怎麼沒有證據,連縣令都說了,這鋪子本來便是我的,還要什麼證據。我看是你拿不出什麼證據來了吧。” 

 這一副篤定了她拿不出證據的樣子,倒是讓外頭的人的議論小了幾分。 

 “既然這夫人不肯說實話,那我便將事情的原委說出來吧。” 

 見她不知悔改,安知雨便沉下了臉,看向縣令。 

 “大人,我要告這婦人出爾反爾,撕毀契約!” 

 其他的人一驚。 

 在本朝,撕毀契約,可是一項比較大的罪名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