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4、時機已至!
潁川郡許昌縣人,來頭很不小。
東漢太丘長陳寔之孫、大鴻臚陳紀之子。
那是正宗的名門之後,世家子弟。
而之所以說他是世家的領頭人,那是因為他幹了一件事,一件幫著天下世家乾的事。
制定了特有的選官制度“九品中正制”和並是眼下《魏律》的主要創始人。
編輯律法這件事倒不是太要緊,要緊的是選官制度的擬訂。
九品中正制,又稱九品官人法,乃是曹丕採納尚書令陳群的意見,後來各參與方基本遵從這種不成文規定。
大體是指由各州郡分別推選大中正一人,所推舉大中正必為在中央任職官員且德名俱高者。
大中正再產生小中正。
中正就是品評人才的官職名稱。
大、小中正產生後,由中央分發一種人才調查表,在該表中將人才分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說白了,九品就是把人分成三六九等。
至於有沒有評判標準…
有是有,卻也只是看中正們的喜好罷了。
主要關注的無非是三個方向。
首當其衝的,便是家世。
即家庭出身和背景。指父祖輩的資歷仕宦情況和爵位高低等。這些材料被稱為簿世或簿閥,是中正官必須詳細掌握的。
隨後是行狀,即個人品行才能的總評,相當於品德評語。
這倒是漢末時候就常有了,總評一般都很簡括,如“天材英博、亮拔不群”、“德優能少”等。
旋即是定品,即確定品級。
本來嘛…定品原則上依據的是行狀,家世只作參考。但實際操作起來,世家哪裡能容許寒門超過自己,是以基本完全以家世來定品級。
出身寒門者行狀評語再高也只能定在下品;出身豪門者行狀不佳亦能位列上品。於是就形成了當時“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的局面。
至於實際操作起來,將發放評定表,此表由各地大小中正以自己所知將各地知名人士無論是否出仕皆登記其上,表內詳記年藉各項,分別品第,並加評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