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魚小子 作品

第428章 聾老太太可恨之處

 李主任也沒想到事情會這樣,易中海這樣的人居然都會離婚,家庭矛盾會到了這個地步。 

 既然是這樣的話,那就遵從別人的想法好了,反正婚姻戀愛自由是別人的權力。 

 李主任讓人去把婦聯的同志請過來,又是讓他們根據自己的要求來商量確定離婚財產分配事宜。 

 一大媽的要求只是要有個地方住,其他的都隨便了,她是想盡快擺脫跟易中海的關係。 

 本來按照她的情況是可以多分些錢,婦聯那邊也可以幫她爭取,這些年一大媽照顧易中海,按照他的吩咐去照顧聾老太太,這些都是勞動價值所在。 

 一大媽不想拖下去,只想要儘快趁著這時候離婚,她自己攢了二十多塊錢,她最近糊紙盒和縫縫補補活兒也不少,她相信自己能養得起易和安。 

 她不想以後再跟易中海有什麼牽扯關係,所以就乾脆不要了,是要徹底的跟他一刀兩斷。 

 易中海心裡有些僥倖,起碼不用給分錢了,他現在就只是三級工工資了,花費也不少,還要接濟接濟賈家,又要給聾老太太偶爾買點肉吃。 

 給王大虎的錢,還有他們村子裡的那些人來回車費和飯錢。 

 他是真的有些捉襟見肘,入不敷出。 

 如果離婚還要分一筆錢給王翠霞,那他就不是很想離婚。 

 所以看到王翠霞不要自己的錢,很爽快就答應簽字。 

 一大媽現在住的那個屋子歸她,家裡的那些被褥和鍋碗瓢盆都是她的了,還有臉盆熱水壺這些,都歸她所有。 

 易家的房子本來是軋鋼廠分給易中海的,按理說,他離婚,軋鋼廠就要收回那間小屋子。 

 街道辦那邊可以跟軋鋼廠說一下,把房子暫時給一大媽住著。 

 在中午之前,這一切的事情就都被辦好了。 

 一大媽離開街道辦的時候,是拿著離婚證的,下午的時候,她還要去派出所給她跟易和安重新弄個戶口本。 

 以後易和安就叫王和安了,跟一大媽姓。 

 一大媽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終於不用再擔心任何人會把他的孩子從她身邊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