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菜不蒸 作品
第24章 北宋的牛肉稅(第2頁)
他還真的想了解一番這方面的知識。
在北宋初年,確實有明文規定禁止宰殺牛,而且是寫在了法律裡。
北宋初年《宋刑統》記載:“諸故殺官私牛者,徒一年半;主自殺牛馬者,徒一年。”
殺個牛就要被關上一年半載的。
宋人也懂得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的道理,順手也把吃牛肉給禁了。
可政府越是禁止,就越是禁不掉。
隨著禁令的執行,牛肉的利潤也在一路走高,因此便催生了許多產業。
明著殺牛不能殺,那就想辦法殺。
什麼摔死的牛、老死的牛、走路不小心猝死的牛,紛紛出現,甚至大有氾濫成災之勢。
官府也沒辦法,人家非正常死亡的牛,你還能強令人不要吃肉,給丟了去?
隨著勢頭愈演愈烈,除了天子腳下的汴京還有點剋制,其他地方州府,吃牛肉一時間蔚然成風。
宋朝政府一看不行了,乾脆直接放開了禁令,改成想吃牛肉先交稅,收起了牛肉稅。
可就在趙禎在位前期,天聖九年,劉娥還執政的時候,地方上有官員上奏諫言反對“牛肉稅”。
他認為,國家律法中明明寫了禁止殺牛吃牛,卻又轉過頭來收牛肉稅,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這點小事,劉娥自然不會管,於是就交給了趙禎處理。
在劉娥的威壓下,他難得得到了一次施政的機會,在仔細研究過後,趙禎下令廢除了“牛肉稅”。
耕牛是國家的重要資產,怎麼能鼓勵百姓殺牛呢?
年少的趙禎是如此想的。
可到了現在這個年齡,他長大了,劉娥也沒了,真的親政後他發現,自己廢除了“牛肉稅”後,好像民間的殺牛之風更甚了。
有官員上奏說,天子腳下的汴京都有人敢犯禁了。
如今見到李放這般自在的樣子,他不免有些好奇,想要吸取一番現代的經驗。
“沒錯,不過有一點我要糾正你。”李放邊吃邊解釋。
“現代社會已經沒有耕牛了,我們這養牛的大多都是用來殺了吃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