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2章 黯然銷魂(第2頁)
“啊”商洛點頭道,“我明白了,所以這個18層地獄,其實也可以拿來分段使用?幾十年也夠了。”
“我不是學法學的,不過我大概瞭解一下。根據《永慶律令》對的釋法,大明律中所載的笞、杖、徒、流、死五刑,都被折算為笞、徒、死三種。去掉的杖刑和鞭笞合併,而流刑作為徒刑的附加刑,鎖定在濠州大陸了。而在新秩序建立之後,許多舊有的刑罰都得重新切換一下,估計我得發佈新的《韶平律令》吧對天人法度進行一次集中釋法。而你設立的18層地獄.這非常重要,因為這是真的能讓天人也恐懼的地方。”
接著,他強調道:“法律的懲戒只有讓人畏懼,法度才能建立起來。這18層地獄不只可以拿來處死,我覺得笞、杖、徒、流、死五刑都可以放進去。”
“話說,這些在原則上有區別嗎?比如笞、杖。比如徒和流。”
“有區別的。原則上是這樣。”朱先烯解釋道,“笞和杖的區別,是初衷上是否考慮對犯人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這其中,笞一般僅限於皮肉。而到了杖刑,那就是死傷不論,造成不可逆的傷害也在所不辭。所以我們在早年的《永慶律令》裡把杖刑合併入笞刑;至於徒和流,其區別在於期限。徒刑一般有期限,而流刑一般流放過去了就要做好在那裡度過一生的準備。所以,我有這麼個意見——”
朱先烯提議道:“我們不妨按照‘劫’來算。”
“劫?也就是按照次數?”
這個提議讓商洛也很感興趣。而且“劫”這個說法通俗易懂。
對天人來說,時間本身的意義並不大。因為只要不引發天人五衰,本質上只要不想死,那就可以活。這種情況下用時間來限制天人,其意義已經和常規的徒刑不同了。因為徒刑佔用的是寶貴的人生,而天人的時間顯然不如凡人寶貴。
但是如果按照“劫”來算次數的話.
“依照劫來算,我們要量化的就不是時間,而是痛苦。”朱先烯回道,“時間對凡人和天人來說不再平等,但痛苦是平等的。投入無間地獄,使其黯然銷魂,這是最可怕的痛苦,是將過往的一生一刀一刀割下來。這雖然痛苦,但也可以把罪人的心肺腸子掏出來洗一洗,曬一曬,拾掇拾掇。那些犯了大罪,但還不至於形神俱滅之人,正適合這樣處理。對其除以黯然銷魂之刑,不至於趕盡殺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