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二章 墮天之刑
“當作監獄?”商洛還沒想到第一個用途竟然是這個
“是的,監獄很重要。秩序的建設當然離不開暴力,監獄就代表了暴力的懲戒。把一個人從他慣有的生活環境裡‘提’出來,拘禁到一個封閉的空間裡,這是非常嚴厲的懲戒,而且適當、適度。前段時間那個父殺子的殺人案你還記得吧?”
“嗯我記得,好像讓天子都非常苦惱。”
“因為所有的死刑都必然要由他親自複核,親自簽字,等於所有的死刑他都要負責。案情不清楚的,他擱置一下倒是沒有心理壓力。但就是這種,案情特別清楚,但案情之外的事情極其複雜的,讓他極難下判斷。理論上他只要不簽字,那麼死刑就不會執行。但如果只有他一個人不簽字,那他就要被擺在聚光燈下面看著了。而這個。”
她指著門裡面:“我觀察了裡面時間流逝速度的變化。發現從正常流速,到365倍流速,還有非常大的空間可以逐步建構。從10倍,20倍,50倍,百倍,二百倍,一直到最高的365倍。我們可以修建十八層地獄,時間流速逐步上升。在第一層關一年,就是關一年而已。在底層關一年,就是三百六十五年。這對天人來說也是一段極其漫長的時間,道心不穩的恐怕會直接天人五衰,入滅歸寂。”
“所以這算是另一種程度上的‘關到死’?”
“嗯,因為現代的司法系統,尤其是加入了法術之後,可以讓我們對案件的每一個細節細細分析,量刑的時候也可以儘可能考慮到更多的要素。一般來說,只要不對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我們一般是慎用刑罰的。如果沒有剝奪他人的生命,那麼一般情況下都不會處死。對天人來說,我們還有這樣的考量:就是天人未必可以被殺死。”
“啊對,確實。”
這情況商洛也是第一次考慮到——就是,現在被殺也不會真正死去了。只要淨土建立,所有人死後無非就是去淨土待一陣子。這雖然依舊是殺人,但實際上並沒有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因為18年後又是一條好漢,他還是可以出來的。當殺人本身也再是“不可挽回”的損傷的時候,死刑和其他刑罰的尺度就要重新考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