鯉鯉魚仙人 作品

第四百九十八章 真的狗(第2頁)

    “縣令不能批准?那要怎麼做?”

    【準確地說是不能獨自批准。像這樣的事,縣令一定會召開聽證會——以前審案子不也是有其他人旁聽嗎?這裡也是。本縣的舉子和生員都可以到場落座,還可以發言,其他人可以在下面聽。只要你的理由足夠充分,能夠在聽證會上說服其他人,那麼這件事是可以通融的。我看這個聽證會召開的頻率還挺高,有許多民事調解包括離婚糾紛都會拿到會上來說,下面還有小報記者全程跟蹤。只要不侵害他人的法益,多少都能通融些,或者現場給你一個替代方案。比如上次那個200箱鹽汽水什麼的。】

    “那通過的機會高嗎?”

    【實際上這和你師兄判決那個殺人案沒有什麼區別。他是國君,縣令也是縣君。國君也不能擅發中旨不是嗎?縣君也是一樣。但是隻要縣裡的大家大體都沒意見,覺得這件事是符合公序良俗的,也不侵害他人的法益,那麼這件事可以辦。另外在哪蓋章就只在哪生效,比如這個狗的事情,江寧縣衙給你批了的話,在江寧縣內可以用,但在隔壁上元縣就不行。想要更廣泛的許可,那就去應天府尹那裡開聽證會,那邊也有這個業務的。】

    “夠了夠了,我又不是要帶著狗出去遛街,有個地方能讓我把這兩隻養起來就行。用腦袋想就知道,這種小事在門口可以通融一下,在應天府內恐怕不可能過。眼下嘛我想想。”

    商洛琢磨了一下.

    他琢磨出來了。

    “喂,你們兩個,和狗差不多的都可以變是吧?”

    “是的。”阿哼回答,“或者這樣的我們認為是狗的東西也可以,就是有些複雜。”

    “不用那麼麻煩,你們變個普通的小狗就行了。我告訴你們啊,有這麼一種狗它叫做博美。”

    高時雨正在休息室裡吃著小籠包,他姐姐也在旁邊。

    忽然,高晴雨放下了筷子:“哇!!!你看你看!”

    “我看不見.所以是什麼東西?”

    “好可愛的小狐狸!你看!”

    “都說了我看不見啊.這應天的大街上怎麼會有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