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柔 作品

第474章 行走的五百萬,悍匪周克華(二)


 接下來的日子裡,周克華開始終日四處遊蕩,而是一直是一個人,神龍見首不見尾,誰也不知道他究竟幹了些什麼。

 不過1991年九月份,周克華在重慶市沙坪壩區一個叫蔣雲波的人家裡,偷走了現金120元,糧票一百多斤,另外還有一支獵槍。

 雖然這個案子當時並沒有被偵破,但是從後面發生的事可以看出來,周克華對這支獵槍非常喜愛,甚至到了痴狂的程度。

 兩年後的1993年,周克華告訴家裡人,自己要去武漢賺錢,結果他剛到武漢,就在街上遇到了巡邏警察例行檢查,他隨身攜帶的那支獵槍,就這麼被警察搜了出來。

 由於周克華沒有持槍證,按照規定這支獵槍是要沒收的,可是當警察要沒收這支槍時,周克華當場就急了。

 周克華緊緊抓著那支獵槍,無論警察怎麼講道理,就是堅決不交出來,你們想要我的槍,那不就跟要我的命一樣嗎!

 警察見軟的不行,只能來硬的,沒想到周克華舉起獵槍,對著天空就來了個鳴槍示威,再敢搶的話,老子跟你們拼了。

 幾個警察怕事情鬧大,馬上一擁而上,七手八腳的把獵槍奪了下來,本想著把周克華一起帶回去,沒想到這小子連蹬帶踹的,竟然掙脫了警察,趁亂跑掉了。

 但是周克華跑掉之後,回去越想越生氣,第二天竟然主動跑到公安局,直接來了一個大吵大鬧,想要要回那支獵槍,可見這支槍在他的心裡有多重要。

 那邊的警察一看,正愁找不到你人呢,你還主動送上門了,直接將其當場拿下,最後以妨礙公務罪,判了周克華兩年勞教,扔進了武漢市漢南勞教所。

 從周克華迷戀槍這件事上來猜測,除了他真是打心眼裡喜歡槍之外,估計這這支槍對他也非常重要,畢竟功夫再高也怕菜刀,一個人在外面混,槍肯定比刀更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