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長勝輪大劫殺,悍匪翁泗亮(二十四)(第2頁)
警察擺了擺手,在旁邊看著他吃飽喝足之後,就到了你履行諾言的時候了。
翁泗亮確實說一不二,接下來十分痛快的,把所有問題全部都交代了。
警察關心的重點,是翁泗亮到底有沒有在電話裡指使索尼偉殺人,翁泗亮告訴警察:“是我交代索尼的,只不過在電話裡沒說,因為怕不安全,我們基本上都是見面商量的。”
也正是這句話,決定了翁泗亮的生死,也決定了他是本案的一號人物。
雖然從整個案子的經過來看,索尼偉才是核心人物,但是從背後的層層關係,和案發後逃亡的經歷來看,翁泗亮起到了決定性作用,這點是索尼偉比不了的。
警察最不理解的一個問題,就是翁泗亮的作案動機,一個千萬身價的大老闆,為什麼要去做這種掉腦袋的事呢?
翁泗亮告訴警察:“搶了路易莎號之後,圈子裡的人都知道了,我這名聲也臭了,如果不跟索尼偉繼續做,他欠我的錢肯定還不上,後來我也沒什麼來錢的路子,腦袋一熱就做了。”
1999年12月14號,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此案,翁泗亮和索尼偉並沒有什麼異議,對於所有的指控,全部當庭承認。
但是賈宏偉卻不一樣,他到了這個時候,還想著要立功呢,當庭指出黃達明和朱友勝的供詞有假,並當場把這兩人幹過的事,全部都抖了出來。
本來黃達明和朱友勝都請了律師,在一些可以靈活判罰的尺度上,儘量規避掉了重罪。
黃達明本來一口咬定,自己就是把船借給翁泗亮了,然後稀裡糊塗的得了一萬美金,其他的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朱友勝也是一樣,就參加了一次路易莎號的搶劫,最後還什麼都沒幹成,罪名其實並沒有那麼嚴重。
但是經過賈宏偉指證之後,這兩人一下就變成主謀了,當時有好幾個案犯都急了,當庭罵了起來:“賈宏偉,你也太不是人了,自己臨死之前,怎麼還要拉兩個墊背的呢?”
12月18號,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處翁泗亮、索尼偉、賈宏偉、黃達明、李長紅等十三人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