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柔 作品

第367章 長勝輪大劫殺,悍匪翁泗亮(一)(第2頁)

 另外一個配角是五號人物黃達明,他在本案前期的參與度很低,主要是在後期才起到作用,所以把他作為本案的五號人物。

 黃達明出生於1966年,同樣跟翁泗亮是老鄉,他也是五個人中年紀最大的一個。

 五個主犯簡單介紹完之後,接下來從首犯翁泗亮講起,此人雖然說是一個商人,但他的經商業務卻非常特別,也非常小眾,準確的來說,他是一個承包緝私的商人。

 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我國沿海地區的走私行為非常的猖獗,不僅有專門從事走私行業的頭部走私犯,甚至很多漁民也參與到了走私犯罪中來。

 有些走私氾濫的地方,全村戶戶參與,人人都是走私犯,只要弄一條小船,不管是什麼東西,只要能運回來,就有人敢往回運。

 面對數量如此龐大的走私犯罪,緝私警察根本就忙不過來,而且這些走私犯在利益的驅使下,常常仗著人多勢眾,堂而皇之的在緝私警察眼皮子底下運貨,暴力抗法的事件層出不窮,而警方由於警力嚴重不足,很多時候都是有心無力,眼睜睜的看著犯罪分子在眼皮子底下溜走,卻沒有任何辦法。

 就是在這種背景下,一些地區的邊防機構提出了一個警民聯防的管理思想,就是和當地一些有能力,有實力的群眾合作,大家一起捉拿走私犯。

 雙方合作抓到走私船之後,按照船上走私貨物的總價值,邊防機構給予合作人員一定比例的獎勵,一般是貨物總價值的一到兩成。

 這種方式說白了就是警方把抓走私的活包給民間,並賦予了他們執法的權利,本案的首犯翁泗亮在作案之前,就是幹這個生意的。

 別看警方給的分成比例不算高,但是很多走私物品的價值是很高的,如果抓住一艘大號走私船,有時候船上的貨物價值幾千萬,這樣的走私船,他們的行話稱為大象。

 抓到大象的話,即便是按照最低的分成比例,緝私人員也能到手幾百萬,這些錢在九十年代,誘惑力相當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