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人算不如天算,悍匪孫海波(十)(第2頁)
孫海波說完之後,田源馬上表示贊同,但閆文宇卻補充了一句:“搶槍這件事我沒啥意見,不過你們應該知道劉和那個案子是怎麼破的吧,這件事咱們幾個不能跟身邊的任何人說,連父母和老婆都不能透露半點,我就只有這一個要求!”
閆文宇口中劉和的案子,發生於1984年,是鶴崗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起殺警察搶槍的案子,在當地的影響非常大。
作案的人叫高乾,當年26歲,是鶴崗市水泥廠的一名工人。
高乾本來已經結婚了,但他卻喜歡混跡於娛樂場所,很快就認識了一個女人。
為了泡上這個女人,高乾一擲千金,但身為一個普通工人,沒幾天他的財力就跟不上了,為了抱得美人歸,就萌生了搶劫的想法。
高乾怕自己不行,又找了一個同夥,也是跟他一起在娛樂場所裡混的,兩人一拍即合,決定先幹掉一個警察,搶到槍之後,再去搶別的地方。
1984年1月13號晚上五點多,兩個人盯上了一個目標,南山區鐵西派所的的警察劉和。
兩個人尾隨劉和到了南山礦醫院附近的時候,高乾掏出一把自制的火藥槍,衝上去從正面逼住他,另一個同夥在劉和身後掏出一把鐵板手,對著他的腦袋就是一下,當場就把人打倒了。
接著高乾又抽出一把錘子,對著劉和腦袋狠狠補了幾下,把人徹底打死之後,搶走了劉和身上的手槍。
這倆小子藏了兩個月,覺得風聲差不多過去了,4月29號晚上,他倆拿著槍衝進工農區第七糧店,逼住值班老頭和糧店主任之後,結果只在店裡找到了190塊錢和五百多斤糧票。
高乾覺得東西太少了,所以十分生氣,於是在臨走之前,用槍把兩人全部打死了。
不過由於現場沒留下什麼重要線索,這個案子始終沒破,高乾依然繼續泡妞,而且越來越肆無忌憚。
幾個月之後,高乾在外面沾花惹草的事情,被他老婆發現了,兩人大吵了一架,老婆一氣之下,就提出了離婚。
沒想到高乾堅決不同意,她威脅老婆:“你要是敢跟我離婚,我馬上殺了你全家!”
他老婆勃然大怒,隨後就寫了一封舉報信,舉報高乾在櫃子裡藏了一支手槍,很有可能是個殺人犯。
警察隨後就來到高乾家裡,在櫃子裡找到了那支手槍,槍號和子彈一核對,很快就把高乾給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