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柔 作品

第209章 殺人不留骨,悍匪楊天勇(六)(第2頁)

 楊天勇這才滿意的點了點頭:“這還差不多,你這院子裡不是有十一條狗嗎,按照規定來講,是要沒收的,我看你態度不錯,我們直接收了,二百塊錢一隻,我給你三天時間,趕緊給我搬走,超過一天罰你五千!”

 楊天勇說完,不等老頭廢話,直接揚長而去,肖林跟在楊天勇身後,一路不住的感嘆:“這真是一物降一物啊,勇哥收拾這種人真好使!”

 拿下風水寶地之後,楊天勇首先霸佔了一個位置最好的房間,經過一番精心改造之後,變成了老大的辦公室。

 與此同時,肖林出去聯繫了一些蔬菜業務,對外號稱自己是倒賣蔬菜的,把這邊的蔬菜運到東北去銷售,實際上根本就沒什麼活,就是為了做掩護,有這麼個說法就行了。

 另外還要準備一些雜七雜八的東西,警服、手榴彈、各類警用車牌等,有些是肖林從外面那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手裡弄來的,有些是楊天勇利用職務之便整來的。

 這些事說起來簡單,實際上兩人用了將近一年的時間才搞定,他們是想幹大事的,所以對各方面要求都很高,即便是做樣子,該有的東西,也一樣都不能省略,磨刀不誤砍柴功。

 下一步就是組建團隊了,兩個人商量了一下,覺得必須得提前制定一套管理制度,然後再開始慢慢招人。

 這套管理制度,是肖林提出來的,所有入夥的成員,必須填寫一份登記表,把家裡父母、老婆孩子的工作單位、聯繫方式、身份證號碼等等信息,全部如實登記。

 這條規定一共有兩個目的,第一,如果誰要是半路退出,或者出賣隊友,哪怕是要另立山頭,只要團伙裡還有一個人活著,都要追殺到底,滅你滿門。

 第二,不管是誰不幸為團伙丟了命,或者是被警察抓了,那麼他的家人,由剩下的人來照顧。

 這是團伙成員的一條鐵律,同樣也由肖林負責落實和執行,肖林以身作則,第一個填寫了表格,只要後面進來新的成員,必須人手一份。

 規矩定下來之後,就要開始招兵買馬,組建團隊了,1996年夏天,肖林把佳木斯那個沒有名分的情人,還有那個沒上戶口的兒子,都接到了雲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