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綜合素質第一,悍匪張君(二十三)(第2頁)
一個月之後的11月27號,張君決定再次行動,這天中午他帶著嚴若明,去了三湘大市場的摩托車門市部,親自挑選了一輛價值7000元的錢江牌摩托車。
買完車之後,他們並沒有騎,而是僱了一輛微型麵包車,連人帶車裝上,先去給摩托車加滿了油,又拉到了目標商場附近的桂花村。
李澤軍按照張君的指令,先把自己的行李寄存在了火車站的寄存處,然後打了一輛車,到桂花村和張君他們匯合。
三個人碰面之後,張君又下達命令:“一會五點四十分,我們在東塘廣場立交橋西北方的火宮殿門前集合,一個字都不能給我記差了。”
接下來三個人馬上分開,張君騎著那臺摩托車,嚴若明和李澤軍分別打車,在預定的地點,準時匯合了。
接下來由李澤軍騎著摩托車,帶著其他兩人,到了友誼商場的天橋下邊,張君吩咐兩人原地別動,自己先進去看看。
交代完之後,張君自己走進了商場,由於當天天氣很冷,商場裡的人很少,但是櫃檯裡的黃金首飾可不少,張君馬上做出決定,就在今天動手。
從商場出來之後,張君到天橋下喊上其他兩人,由他在前邊領路,直接來到了商場裡的黃金櫃臺前邊。
張君還是老一套:“把那個戒指拿給我看看!”
戒指到手之後,張君馬上假裝掏錢,接著就掏出了手槍:“別動,蹲下!”
營業員當場就愣住了,但是旁邊有個正在看首飾的女顧客,卻被這一幕嚇的直接癱在了地上。
與此同時,嚴若明和李澤軍直接跳進櫃檯,幾下就將玻璃全都砸碎,接著按照之前訓練的動作,把櫃檯裡的首飾托盤,一個一個端出來,倒進了提前準備好的袋子裡。
這個過程中,張君始終拿著槍,盯著四周的動靜,很快就看到一個賣文具的男營業員湊過來了。
這個人姓吳,他過來之後,就在不遠處看著,由於之前張君並沒有開槍,他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張君看他離的太近,抬手就是一槍,當場把人打死,接著他又用槍對著他旁邊另外一個看熱鬧的男人比劃一下,示意他趕緊走。
這個男的姓餘,可能是被開槍的這一幕嚇傻了,竟然愣在那裡沒有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