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柔 作品

第156章 綜合素質第一,悍匪張君(十五)(第3頁)

 接下來的日子裡,張君沒事就過來吃飯,每次都是以大老闆的姿態出現。

 等兩人熟悉了之後,張君又開始請楊明豔去跳舞,帶她去逛街,在他的一頓忽悠之下,終於把楊明豔泡到手了。

 楊明豔雖然當時只有23歲,但背景卻不簡單,她高中畢業後,去了涪陵社會福利院工作,但是她並不喜歡這種生活,於是在1993年辦理了停薪留職,開始下海經商了。

 她有個哥哥叫楊明軍,是長江水運股份有限公司公安科的領導,當年也屬於公安系統

的。

 另外楊明豔還有一個情人,這個男的叫王啟福,是涪陵市公安局的刑警,比楊明豔大了18歲,當時早就結婚了。

 張君和楊明豔的關係,很快就被王啟福發現了,有一天兩人正在楊明豔家裡打井的時候,王啟福突然破門而入:“我看看到底是哪個小逼崽子!”

 張君見此情形,從床上蹦起來,直接就要開打,結果王啟福掏出手槍就頂住了他:“媽的,老子崩了你!”

 沒想到張君根本不慣著他,這玩意我又不是沒有,他順手從枕頭下面摸出自己那把五四手槍,也對準了王啟福:“來,看看咱倆誰先死。”

 在眾生平等器面前,王啟福的優勢一下就沒了,兩人的距離很近,都知道對方拿的是真傢伙,誰都不敢輕舉妄動。

 幾秒鐘之後,楊明豔先緩過神來,趕緊過去擋在兩人中間:“你們這是幹嘛啊,大家都是朋友!”

 王啟福本來就是想仗著自己警察的身份,掏槍嚇唬張君一下,結果沒想到遇到了硬茬子。

 他當了這麼多年刑警,一眼就看出來了,張君肯定是個亡命徒,整不好真敢開槍。

 所以楊明豔這麼一勸,王啟福就著這個臺階,馬上就服軟了,罵罵咧咧了幾句,就把槍收了起來。

 按道理來講,警察發現有人非法持有槍支,肯定要抓人的,但搞破鞋畢竟不是啥光彩的事,沒法拿到檯面上來講,所以王啟福並沒有過多追究。

 更讓人想不到的是,他和張君後來還成了朋友,這腦袋綠的,已經無法用顏色來形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