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一神帶四坑,悍匪孫德林(十六)(第2頁)
打開了錢袋子之後,幾個人終於如釋重負,仔細清點了一下,裡面一共是二十九萬八千三百元。
為了防止回去的路上,有警察排查,大家決定先不分錢,先等幾天再說。
孫德松回去之後,弄了一個煤氣罐,在煤氣罐上開了一個口子,第二天來到汪老三家,把錢都塞到了煤氣罐裡,然後用自行車託著,帶回了自己家裡。
又過了一天,四個人在孫德松家聚齊,這才把錢分了,每個人到手七萬多。
在1994年,七萬塊錢已經相當給力了,四個人當天晚上,找了一家飯店,要了個包間,一頓開懷暢飲,經歷了七次失敗,最終總算是成功了。
已經過去了三天,警察還沒找到自己頭上,看來是沒什麼事了,不過他們卻忽略了一個人,那就是王文緒。
王文緒在報紙上看到了新聞之後,越想越覺得不對勁,馬上找到了汪老二:“行啊兄弟,你們一炮就幹走了三十萬啊!”
二哥趕緊否認:“你可別瞎扯啊!那案子不是我們乾的,跟我們沒關係。”
王文緒壓根就不信:“你不用跟我裝,我找你就一個想法,你們用的槍,是不是有一支是我的,那麼多少是不是得給我分點啊?”
二哥根本沒搭理他,轉身就走了,回頭就把這件事告訴了其他幾個同夥。
汪家禮大怒:“這個狗東西,我上次就說要把他幹掉了,這回別再猶豫了,乾脆一了百了。”
林子哥考慮了一下,覺得這麼幹還是有風險,萬一王文緒留下了遺書,或者和自己家人交代了什麼,只要他一死,事情就有可能敗露了,所以決定換一種方式解決。
幾天之後,幾個人把四支獵槍,用之前那個煤氣罐裝好,找到了王文緒,決定和他好好談談。
孫德林告訴王文緒:“二哥把事和我們說了,我們幾個研究了一下,你也別管那個案子是誰幹的,現在我們決定一起出錢,把你那支槍買了,這是四千塊錢,你先拿著。”
接著孫德林打開了煤氣罐,把四支獵槍拿了出來:“現在這四支槍,都是我們的了,我們早就決定金盆洗手了,現在當著你的面,直接把這四支槍銷燬。”
說完這些之後,孫德林把四支獵槍,扔到了旁邊的一條河裡:“從現在開始,我們都金盆洗手了,以後肯定不作案了,不過大家兄弟一場,你有啥事喊一嗓子,也都沒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