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閒暇 作品
第61章 合同裡有坑(第3頁)
胡宵宵收好兩份合同,說道:“合約的內容有點多,我可以拿回去仔細研究一下嗎?”
“可以,但是合同的內容最好不要透露給外界,要不然產生對公司不好的影響的話,公司的法務可能會找你麻煩。”
“我以後就是公司的人,當然不會給公司找麻煩的。”
“今日能簽下嗎?陸生給我的任務是讓你今日簽下合約。”
“我會在你下班之前決定的。”
胡宵宵拿了合約,也沒有耽擱,直接打車到了律師事務所。
宋添瑞已在律所等著了,接過胡宵宵的兩份合同,一條一條仔細地看,並給胡宵宵分析。
“大致是沒有問題的,與其他藝人的部頭約差別不大,寶港臺畢竟是大公司,太離譜的事做出來也會影響形象。不過在細節上,有一處你可能要注意了……”
宋添瑞指著其中一條,說:“這裡
要求你每年至少要給公司拍足六十集的要求,這裡面是有名堂的。”
胡宵宵探頭看著,問:“什麼名堂?”
宋添瑞說道:“據我所知,部頭約與其他藝人規定的最低數量是一年多少部,一般是一部到兩部這樣。但是你這裡,你看,給你寫的是集數,每年最少拍60集。按電視劇來說,最多也就是兩部劇這樣。長一點的話,一部劇都有60集。”
胡宵宵點頭,“的確如此。”
“問題就是你籤的是劇集,不是部數。也就是說,這60集裡,他可以分成10部,20部,或者30部,甚至更多讓你拍。”宋添瑞看著胡宵宵,說:
“你明白了嗎?他可能給你安排的角色全部都是戲份很少的配角,一部劇裡你可能只有一集。一集是什麼概念,就是你跟跑龍套沒什麼區別,唯一的區別就是你會比跑龍套多幾個鏡頭。”
聽到這裡,胡宵宵明白了,“公司可能會拿我的名氣來給其他人抬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