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乎乎的老妖 作品

第六章 失蹤案

 不再多想,楊子野踏上了路途,而他的第一站,就是到臨近的縣裡。
  是的,十五歲了,但是楊子野都還沒有去過最近的縣裡,因為最近的南安縣,距離大楊村一共有三百多里!  靠著雙腿走路,人一天大約能夠六十餘里,這意味著去往南安縣,需要走五天的時間!  前世的時候乘車出行,這麼點距離一兩個小時就跑到了,但現在卻要五天的時間,而且楊子野可沒什麼地圖,也沒有任何導航,純粹就是認準了方位,沿著人踩出來的小道行走,還有很大幾率會出現迷路的情況,可見如今出門之難。  每每想到這個情況,楊子野也忍不住會產生“要不算了”這樣的想法,但想歸想,最後依然還是選擇堅持走下去。  白天趕路都還好說,晚上休息的時候才麻煩,沿途因為要翻過幾座山,而在山林當中會有野生動物出沒,楊子野孤身一人,只能找高大的樹木,在樹杈上面休息,這是老和尚教他的,用繩子綁個安全繩栓在身上,這樣就算不小心翻身,也不會真的掉下來。  即便這樣,夜裡還是不能睡太死,要保持警醒的意識才行。  幾天下來,雖然有驚無險,但是楊子野依然被弄得有些憔悴,沒辦法,誰讓他選擇孤身一人上路呢。  好在最後終於看到了南安縣城的輪廓了。  南安縣,是一箇中等規模的縣城,人口大約有三萬人左右,但這麼點人,依然讓整個縣城顯得熙熙攘攘,一副熱鬧的模樣。  南安縣沒有城牆,自然也沒有收入城稅的衙役什麼的,楊子野從城東面,跟著其他鄉鎮來的人,一起進入這座縣城。  他身上有點錢,是老和尚留給他的,雖然不多,但省著點也算是暫時夠花了,所以進了城後,他第一時間買了點吃食填飽肚子。  吃飽之後,他才隨著人流,在縣城裡面逛了起來。  城東這邊算是集市,能看到不少店鋪,也有很多擺攤的,大多都較近的村子趕來售賣農貨的人,各種瓜果野菜很是新鮮,而售賣的對象,則是城北的大戶,酒樓。  楊子野在這集市上隨便打問了一陣後,發現這南安縣的物價可不便宜,他手裡的一百多個錢,省著點花都不知道能不能撐一個月,所以當前最要緊的,是想辦法先賺點錢。  一路逛到城南的時候,楊子野看到了南安縣的縣衙,這縣衙還挺符合他對古代的印象的,衙門外面立著一個被柵欄圍起來的大鼓,兩個衙役在衙門表情懶散地外面值守,而衙門兩邊的圍牆,則是張貼各種告示用的。  路過縣衙的人,都會不自覺的加快腳步,從衙門口走過,就算偶爾張望,眼神中也帶著畏懼。  楊子野倒是沒什麼畏懼的,他好奇地打量了縣衙一陣,然後又站到圍牆邊上開始看起那些告示,引得那兩個懶散值守的衙役,也不由得看了他兩眼。  楊子野是識字的,這是老和尚當初教導的功勞,雖然老和尚教授他的,都是佛教上的文字,但也足夠讓楊子野啟蒙了。而這個世界的文字和漢字雖然略有出入,但總體差別不算大,楊子野學起來自然也快。  官府的告示,大多都是徵稅,徭役之類的,但這類告示,都是貼給那些大戶人家看的,平頭百姓不識字,只能聽人說而已。  初次之外,還有兩張通緝犯的畫像,純靠毛筆畫的那種,那畫工真的是一言難盡,能勉強看出來是個人就已經很好了,楊子野看了一眼,發現寫的都是殺人罪,估計是南安縣裡面犯的事,潛逃了,而衙門抓不著,掛個通緝告示懸賞點錢,就算結案了。  “嗯?”一路往下看去,楊子野突然一楞,因為隨後的告示,是尋人的,尋的是孩童。  尋人告示不奇怪,奇怪的是接下來張貼的二十多張告示,全都尋的是孩童!也就是說,光從這面牆上張貼的告示來算,就有二十多孩童失蹤了!  楊子野皺著眉頭,仔細查看起來。  ”永冶八十八年正月十二日,城西李家走失男童一名,四歲,穿青衣戴銅鎖,臀有胎記……望知情人士告知,謝銀一兩。”  “永冶八十八年二月十六日,城西楊家走失女童一名,五歲……”  “永冶八十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城南王家走失男童一名,五歲……”  一路看下來,楊子野注意到基本每個月南安縣都有孩童丟失的事情發生,有的時候甚至同一個月有兩三個之多。  而能夠出現在縣衙的告示上面,說明其父母是前來報了官的,那麼沒報官的呢?又有多少?  要知道,平頭百姓對官府是很畏懼的,發生了孩童走失事件,第一時間肯定是

自己尋找,而不是來報官,而且就算來報官了,估計也不會抱太大的希望,南安縣就這麼大點,縣衙人手也有限,不可能出面幫他們尋人的,能幫著出個告示已經算是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