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氣運(第2頁)
庫銀失竊的始末,同樣給審了出來。
因為桃花庵每年都向衙門的捕頭趙熊輸送利益,在衙門裡有內應。
趙熊也是做了幾代人的捕頭,娶的是本縣巡檢的妹妹,根基不淺,人稱趙霸天。
吳知縣見桃花庵每年向趙熊送五十兩銀子,他這個縣太爺,本地父母,才不過拿了三十兩。
當場差點發飆。
還是錢師爺給勸住了,請吳知縣到公堂後商議一陣。
“我的錢。”當時公堂的眾人,只聽到什麼“我的錢”之類的話。
後來,縣令沒有下逮捕趙熊的命令,但還是將趙熊的幾個親信爪牙拿下。罪名都是現成的,勾結碧眼狐狸,偷盜庫銀。
案子當場就給辦成了鐵案。
趙熊雖然是本地一霸,卻也大不過知縣去,只能咬牙先忍了此事。
…
…
李家小院裡,徐青聽李公圤細細說完案子的始末,拱手道:“叔父,恭喜你升任典史,從此也是真正的吏員了。”
原來李公圤這次辦事得力,又因此事幫吳知縣、錢師爺撈了不少錢。吳知縣就做主給了他一個吏員的名額。
當然,也是因為縣裡剛好有一個空額。吳知縣馬上要升官,有權不用,過期作廢。乾脆將這個名額給了李公圤。
反正他是知縣,報上去,除非上面非要和他結仇,否則這種事一般不會駁回去。
雖然衙役和小吏,在士林眼中,合稱胥吏,都是垃圾。
實際上,小吏的地位不是衙役可比的。
李公圤先前雖然有編制,但衙役本身就是衙門體制人員的底層,皆為下賤。
其實在前朝,不乏有從小吏升上大官的人物。但本朝,小吏的地位急劇降低,
現在是官吏分流,當了小吏也不可能當官。
不過,本地小吏的家族往往能世世代代把持本地的權力基層,算是有得有失。
這次打擊了桃花庵,李公圤等於站在縣令一邊,得罪了地頭蛇趙熊。不給李公圤升成吏員,等吳知縣一走,李公圤肯定要遭到趙熊一夥的報復。
真出了這樣的事,吳知縣名聲也不好看。
他還要當官,這名聲壞了,以後怎麼找辦事的人手。
而且李公圤做了典史,掌管緝捕、監牢,等於連跳好幾級,名義上還是趙熊的上級呢。方便幫助吳知縣監視趙熊,防止他在吳知縣要升官的關鍵時刻搞事情。
另外,典史算是縣衙吏員的小頭目了,基本是普通人當吏員的天花板,再往上就可以做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