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612章(第3頁)
崇禎為什麼要放權?
目的有很多。
包括測試朝堂這些人的忠心,增加行政效率,弱化專制制度對社會的影響等...
放權的表象是把權力下放給各衙門負責人,讓他們自己說了算。
實際搞得卻是部門負責制。
部門負責制的優勢就是效率高,成果明顯。
崇禎沒有治理國家的經驗,卻有管理企業的理念。
其實治理國家和管理企業是一樣的。
皇帝是董事長,大臣們是各部門負責人。
集權是把所有權力都收回來,皇帝一個人說了算。
放權是把權力放給大臣們,讓他們自由發揮。
舉個最簡單例子。
當一個公司員工請假需要董事長批准的時候,這個公司的規模要麼很小,要麼行政效率很低。
大明朝目前面臨的情況就是後者:行政效率低下。
於是他想到了嘗試放權搞部門負責制。
起初他擔心放權會擴大黨爭,但是經過深思熟慮後他覺得自己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