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國營飯店工作到手(第2頁)
“三兒,快點起床,今天你可有不少事要辦呢!”張翠花進屋催促道。
王思明略顯疲憊地“嗯”了一聲,慢慢地把衣服穿上,還叮囑了大哥今天換一身體面點兒的衣服。
可是翻遍了箱子,王大軍找出的最好的一身衣服,衣服和褲子上也都帶著一塊大補丁。
雖然這個年代崇尚艱苦樸素,但如果去國營飯店上班,尤其今天還是第一次去,這樣穿恐怕會被人看輕。
誰又不是先敬衣裳後敬人呢?王思明眉頭微皺,等會兒到公社先給大哥買兩身衣服吧。
一家人吃著早飯,王思明看著飯桌上一大盆的玉米麵糊糊,看著不少,實際裡面放了一大半的野菜。
“娘,咱家這是糧食不夠了嗎?”王思明一邊喝著玉米麵糊糊,一邊疑惑地問道。
張翠花抿了抿嘴,昨天孃家侄子來借糧食,大哥家日子過得艱難,大嫂身體不好,幹不了活,常年得吃藥。
她爹和娘也是因為要幫襯著大哥一家,這才沒跟弟弟去公社生活。大哥家裡是年年糧食不夠吃,年年來借糧。
見大侄子瘦得皮包骨,都28歲了被那個家拖累的還打光棍呢,她心裡也不好受。
想著自家的日子還過得下去,糧食省著點吃怎麼著也夠了,就給拿了大半糧食。
“你快吃你的吧,問那麼多幹啥!”張翠花低垂著頭,沒好氣地說。
見張翠花不想回答,王思明也沒再多問,反正自己當工人了,以後有自己的貼補,家裡也不至於連飯都吃不飽。
吃過早飯,王老實又把王大軍叫到院子裡叮囑了一番,這才帶著王二民去上工。
王思明找出家裡的戶口本塞到挎包裡,張翠花又塞給他二十塊錢,王思明沒有拒絕。
兩人先去了大隊部,從會計手裡拿到大隊長給開好的證明,這才向公社走去。
還好,從家裡走到公社,腳程快的話,也就需要1個小時。
如果大哥能順利在飯店上班,每天上下班來回步行也還可以。
兩個人到達公社的時候,廣播剛剛播報了時間,已經是早上8點了。
王思明先領著王大軍去了供銷社,供銷社這時也剛剛上班,來買東西的人並不多。
看著供銷社裡掛的幾件成衣,王思明有些不滿意,這檔次比百貨大樓裡的差遠了。
不過,價格倒是便宜許多,現在也只能先買來穿著了。
他先給王大軍挑了兩件圓領的短袖t恤,又挑了兩條長褲,一條黑色的,一條藍色的。
t恤是普通棉質t恤,價格不貴,一塊八毛錢一件,褲子一條要五塊錢,總共十三塊六毛錢,外加五尺布票。